霍尔果斯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基础设施和监管设施通过国家部委正式验收
霍尔果斯汽车整车进口口岸
基础设施和监管设施通过国家部委正式验收
按照国务院《关于支持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1〕33号)关于批准霍尔果斯为汽车整车进口口岸的意见,我区全面推进汽车整车进口口岸规划、选址和建设工作。2015年8月6日,霍尔果斯汽车整车进口口岸通过自治区整车进口工作服务协调小组组织的预验收。8月2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向海关总署申请对霍尔果斯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基础设施和监管设施进行正式验收。
9月7日,海关总署、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质检总局组成联合验收组,对霍尔果斯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基础设施和监管设施进行了验收。
基础设施和监管设施验收情况。霍尔果斯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已建设有进口汽车专用监管场所9946.17平方米,设立362个车位;已建成汽车整车海关查验场地,设置汽车罚没扣留仓库;已布设相对固定的物理隔离设施,设置了符合监管要求的进出通道及RFID射频识别设备等卡口设施,配置了24小时全方位视频监控系统;从口岸监管区域至汽车专用场所已建立专门海关监管作业制度,采取派员押运或安全智能锁等监控措施;已建有整车进口电子监管信息系统,并与海关联网;已建设基本符合进口汽车整车检验检疫要求的基础监管设施,汽车检测线安装调试基本完成,具备安全检测条件;已专门制定了汽车整车进口的海关和检验检疫工作制度。
验收组意见和建议。经联合验收组现场验收,霍尔果斯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基础设施和监管设施符合验收标准,满足汽车整车进口监管和检验条件。联合验收组同意霍尔果斯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基础设施和监管设施通过验收,并提出建议:一是进一步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部署,发挥霍尔果斯口岸的地理优势,尊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汽车整车进口口岸经济效益。二是各口岸监管部门应按照国务院“有效监管”的要求,认真落实国家汽车产业政策和相关行业管理规定,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监管工作制度。三是进一步完善霍尔果斯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基础设施和监管设施建设,加强口岸监管区域至汽车整车专用场所的途中监管,确保实际监管到位。四是细化进口汽车检验监管场所的划分,加快落实排放项目检测能力建设,努力优化各监管信息化系统的运营环境。五是整车进口口岸投入运行后,如出现新问题,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