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环保厅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第三方运维单位进行考核

09.07.2015  15:36

  为督促第三方运维单位提高运维管理水平,提升运维服务质量,规范运维行为,切实履行第三方运维合同,从而确保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达到国家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考核要求,自治区环保厅在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第三方运维管理中引入了淘汰递补机制。

  按照《2015年自治区直征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第三方运维考核工作方案》要求,2015年6月自治区环保厅监测监察处与自治区污染物控制中心、环境监察总队组成联合考核组,采取现场查看记录、调阅数据、听取汇报等方法对4家运维单位维护的8家直征企业的108套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考核,考核中发现一些企业存在运维中心技术力量薄弱、运维人员与企业环保管理人员配合不到位等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考核组已现场提出整改要求,要求企业和运维单位今后务必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档案,做到数据真实有效。

  此次现场考核工作的开展,有利于提高运维单位对维护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运行质量,为进一步做好直征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第三方运维考核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