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磨沟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三个办法”

26.08.2016  21:07

  近日,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了《水磨沟区区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水磨沟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办法》、《水磨沟区领导干部履责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会议认为,上述三个办法符合当前本区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的需求,将从体制机制层面有效预防领导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在保障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治本功能。(徐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