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磨沟区严查污染源,加强环境监管

26.01.2016  10:37
        为有效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加强冬季采暖期间锅炉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改善城区空气环境质量,根据《乌鲁木齐市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水磨沟区环保局对辖区内的供暖锅炉和工业园区进行不间断清查。
      冬季,由于采暖锅炉的运行,污染物的排放对环境空气质量有所影响,对此,水区环保局开展环境空气污染“蓝色预警”应急响应工作,提升1倍监察频次,加强辖区内锅炉的监督管理,为防止已改用清洁能源的供热单位私自启用燃煤锅炉,超标排放污染物,水区环保局组织人力对辖区内燃气供热企业进行逐一检查,确保“蓝色预警”期间辖区内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在行动中,监察人员分两组对辖区内所有的燃气集中供热站点以及其他使用燃气锅炉的单位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各单位锅炉的运行台数以及燃料的使用情况,共检查36家单位,共计燃气锅炉41台。在检查过程中,没有发现私自启用燃煤锅炉情况,各单位气源充足,锅炉正常运行,保障措施完备,应急制度健全,供热工作井然有序。
      针对这一突出问题,水区环保局组织人力,重点对八道湾工业园周边进行检查,共检查企业50余家,查处未办理环保手续的企业4家,未安装任何污染防治设施燃煤锅炉4台,原煤散烧,直接向大气中排放污染物。环保监察人员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下达整改通知书。
        在开展原煤散烧监督检查过程中,水磨沟区环保局还对辖区内餐饮店进行检查,查处原煤散烧且均未安装油烟净化器、隔油池,烟道油烟直排的餐饮店4家,监察人员当场查封店面,并下令其停业整改。
      为了保障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水区环保局还将继续做好辖区内污染源的排查工作,严防死守,防微杜渐,从源头上切断污染源非法排放情况发生,同时,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卫生城市”的创建工作,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对新《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大气污染危害防治等知识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群众参与环保的积极性,携手共进守护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