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十条”计划发布:2020年7大重点流域水质改善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国务院今天发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等十条意见,要求到2020年,7大重点流域水质得到明显改善。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下称《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要实现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参与此次《行动计划》制定的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吴舜泽表示,这是我国第一次统筹提出了水污染防治的中长期路线图:
吴舜泽:我们第一次有了统筹兼顾地表,地下水,江河湖库,海洋这样的规划,也是第一次涵盖了七大流域和三大水资源片的,多污染源协同治理的方案,整个工业源,农业源还有船舶港口等交通源。
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工业、生活污水等排放远超环境容量。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中,近十分之一丧失水体使用功能(劣于Ⅴ类),京津冀区域内劣于Ⅴ类的断面比例高达34%,从1995年开始,全国发生了1.1万起突发水环境事件。
针对这些问题,“水十条”将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除了对“小型造纸、印染、电镀、农药等在内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十小”企业将严格清除外,针对焦化、有色金属、原料药制造等排放强度大的十大行业,《行动计划》也要求,要实施清洁化改造,企业必须全面达标排放。环保部污染防治司副巡视员陈永清表示,从2016年开始,他们将定期公布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对超标超总量的企业“黄牌警告”,对于整治后仍然不能达标且情节严重的的企业,要红牌处罚,一律停业、关闭。
陈永清:红牌企业常规理解我们就要罚下,我们针对这种不同类的企业不同管理,促使社会形成守法的氛围,守法的企业得到认可,违法的企业就付出沉重的代价。
同时,为保障饮用水源安全,《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将针对“从水源到水龙头”进行全过程监管。地级及以上城市自2016年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用水安全信息。自2018年起,所有县级及以上城市饮水安全状况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
国家环境应急专家组成员王金生:这个到龙头是一个很大的突破,要实现官网安全,笼头水质才可以安全,这要花费很大的气力。
措施管理权责分明也是此次《行动计划》的亮点之一,吴舜泽表示,措施可考核,未来可追责,会扭转目前“九龙难治水”的窘境:
吴舜泽:水十条每一条措施都有一个,谁谁该来负责,如何负责。这是一个总要的责任落实方面,后面我们还会继续出台一系列的制度,细化这些措施和考核,让每个人,每个企业,地方政府都能在水十条中找到自己应该做的事情。
据环保部测算,实施“水十条”,预计可拉动GDP增长约5.7万亿,累计增加非农就业约390万人,使服务业占GDP的比重增加2.3%,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多赢。(记者杜希萌 记者满朝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