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区水利改革重点确定 加快推进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改革

28.01.2015  15:45

   本报乌鲁木齐1月27日讯 记者师巧梅从27日召开的全疆水利工作会议获悉:今年我区水利改革将在水权水价改革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改革,调动农民参与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

   去年,我区深化水利改革,水权水价改革取得新突破。昌吉回族自治州7个县市全部开展了改革试点并在当年实现了水权交易,打通了农业节水向工业节水和城市转移的通道。全疆共有43个县市完成了水价调整,其中博尔塔拉等6个地州的全部县市调整了水价,并开始全面推行终端水价和差别化的水价政策。昌吉等6个地州开征了水资源费。

   与此同时,哈密、巴州等地采取预交水费的形式建设了多座重点水利工程,拓宽了水利建设资金渠道。伊犁州巩留县推行“供水总站+饮水协会”管理模式,明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分级管理主体和责任,切实提高了供水效率和效益,在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为此,今年我区将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全面改革小型水利工程,明晰工程产权、落实工程管护经费、探索工程管理模式等,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政策措施,调动农民参与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鼔励村委会、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新型农业经济经营主体组织农民进行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完善良性运行机制,确保工程建得好、管得好,长期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