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局出台新一轮援疆工作实施方案

02.03.2015  16:07

  为贯彻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根据中国气象局党组关于新疆工作的相关部署,日前,中国气象局出台《全国气象部门对口支援新疆气象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业务科技援疆、干部人才援疆、资金项目援疆具体任务,要求在援助期限内,受援县局业务技术能力和水平、干部人才和业务人员素质等要达到施援地市气象局所属县局中等以上水平。

  瞄准提升新疆气象发展能力和水平,增强新疆气象创新活力和动力的目标,《实施方案》明确,将公共气象服务、气象预报预测、技术支持与装备保障、气象科技应用与研发、民生保障与气象文化建设五个方面共40项业务作为科技援疆任务,并明确项目建设内容、援建单位、受援单位以及援建时间;围绕加强干部双向交流,加大专业技术人才援疆力度,推进干部培训对口支援工作,就干部援疆进行部署;围绕改善基层干部职工工作生活条件、维稳安保等设施的建设,提升基层业务服务能力,就落实援助资金,加大项目支持力度进行部署,进一步提升受援单位自我发展能力。

  《实施方案》还对施援方和受援方责任予以明确,并要求进一步探索新疆气象部门基层县局(站)与施援地市级、计划单列市气象部门在业务科技、干部人才援疆等方面的捆绑式发展机制;在援助期限内,受援县局业务技术能力和水平、干部人才和业务人员素质以及干部职工工作生活条件要达到施援地市或计划单列市气象局所属县局中等以上水平;以南疆39个县局作为试点,将受援县气象局(站)工作纳入对口施援地市或计划单列市气象局所在省(市)局对其的工作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