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改善看新疆:保障性住房让更多低收入群众安居乐业
以黄色为主的楼房整齐排列着,小区路面宽阔而整洁;舒缓的广播音乐在小区上空萦绕;敲开门走进一户人家,粉红色碎花门帘映衬着乳白色的墙体,显得格外温馨。这就是新疆乌鲁木齐市2014年建设的第一栋高层廉租小区——沙依巴克区春和景明小区2号楼2单元504室库尔班·依明江的家。“现在出门200米就是车站,910路、905路公交车直达市中心,农贸市场离小区一站路,乌市第70小学和自治区人民医院北院离这里3站路,上学、就医都很方便。”9月21日,说起自己的房子,34岁的库尔班·依明江激动地流下了眼泪,他说:“我和妻子没有固定工作,结婚8年来一直租房住,现在终于有家啦,感觉真幸福!”
与库尔班·依明江有同样感受的还有乌市市民李惠。2013年8月,李惠搬进了位于乌市仓房沟路的蟠龙山庄多层经济适用房。
她说,感谢民生工程为我解决了住房问题,让我看到了生活的希望。
与库尔班·依明江、李惠一样受惠于保障性住房的乌市市民还有很多。
乌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党支部书记孟振江介绍,截至2013年年底,乌市共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59316套。仅今年,乌市就计划建设保障性住房12000套。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处长陈亮介绍,2010年第一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以来,我区各地、各部门积极争取中央和对口援疆省市支持,截至2012年年底,全区累计解决了66.5万户城镇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困难问题,住房保障覆盖率达21.96%,超过了全国“十二五”期末住房保障覆盖率达到20%的目标。2010年—2013年,我区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111.1万套,位居西北五省区第二位。
2014年,国家下达我区新开工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任务25.96万套,总投资约477.3亿元。截至今年8月底,全区基本建成21.11万套,为年度基本建成计划的101.49%。这些保障性住房建成后将给更多低收入人群带来福音。
为使弱势群体实现住有所居,我区想方设法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陈亮介绍,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召开后,我区积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通过投资参股等形式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通过集中新建、配建、改建、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筹集房源;在南疆三地州等地和大多数县城,坚持将保障性住房建设与棚户区改造相结合,重点解决城镇居民的住房困难问题;在乌鲁木齐等人口净流入数量大、产业布局相对集中的中心城市或县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增加外来务工人员的保障性住房供应,促进各族群众尽早实现“住有宜居”。
同时,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还通过发行5亿元私募债方式,支持乌鲁木齐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前,乌市、喀什地区、哈密地区、阿克苏地区、巴州、昌吉州等地通过搭建政府融资平台,先后争取到了银行贷款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民生评说
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
在保障性住房分配现场,记者常会看到这样的场景:当一家三口拿到办理入住的钥匙时,欢快地跳了起来;花甲老人拄着拐杖或坐着轮椅,也要亲自前来看看梦寐以求的房子;准备结婚的年轻男女把申请到的经济适用房当作新婚礼物,激动得相拥而泣……
这一幕幕感人的画面,一方面真实地反映了中低收入人群内心深处对拥有一套住房的渴望,同时,也折射出我区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真正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解决了实际问题,给他们带来了福音。
2010年第一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我区持续将保障性住房建设列为“民生建设年”重要民生工程,积极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做到多建成、早入住。四年来,自治区党委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保障性住房建设效果显著,解决了很多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困难问题。
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召开后,我区更是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关乎国计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工作来抓。我们坚信,只要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集中力量把各族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民生大事、实事办好,真正让发展成果惠及于民,新疆各族百姓的生活就一定会更加充满希望。(朱宏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