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召开民族工作会议暨“两模范”“双五好”创建活动表彰大会

18.06.2015  15:05

  本网讯:(文/图  区党政办新闻宣传中心  沈国萍/于国伟)6月17日,高新区(新市区)召开民族工作会议暨“两模范”、“双五好”创建活动表彰大会。隆重表彰在全区“两模范”、“双五好”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对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乌鲁木齐市常委、高新区(新市区)区委书记邱树华出席大会并作重要讲话。高新区(新市区)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区长菅锋主持会议。

  

  大会授予高新区(新市区)区委机关等128家单位“民族团结模范单位”荣誉称号,授予二工片区管委会天津北路社区等60个社区(村)“民族团结模范社区(村)”荣誉称号。命名银川路北清真寺寺等43座宗教活动场所为“五好”宗教活动场所,授予韩金录等40名宗教界人士为“五好”宗教人士荣誉称号。四位民族团结模范单位、社区和“五好”宗教人士代表作大会发言。  

  邱树华指出,召开此次大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民族工作的部署要求,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坚定信心决心,进一步提高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谐,努力开创新区民族工作新局面,更有力地维护社会稳定、推进长治久安。

  邱树华在讲话中回顾总结了近年来全区民族工作,她指出,区委团结带领全区各级党政组织和各族干部群众,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决策部署,坚持把民族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全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大力改善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巩固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特别是在2014年,新区按照自治区党委、市委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个总目标和着眼点、着力点,扎实开展“两模范”“双五好”创建活动并取得了良好成效。

  邱树华指出,去年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分析了我国民族工作面临的国内外形势,深刻阐述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民族工作的大政方针。今年5月8日,张春贤书记在自治区民族工作会议暨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作重要讲话,对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新疆民族工作作出了全面安排部署。5月14日,乌鲁木齐市召开民族工作会议暨“两模范”“双五好”创建活动表彰大会,朱海仑书记对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首府民族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党政组织和各族干部群众,要做到“六个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她强调,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三级民族工作会议,充分阐述了民族工作的重要性。全区各级党政组织和各族干部群众,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提高理解力、执行力和落实力,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把上级党委的要求落到实处,把新区的民族工作落到实处。

  为全力推动民族工作取得新成效,邱树华强调要把握几个重点:一是大力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二是紧贴民生推动发展,提高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水平;三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新形势下城市民族工作;四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工作。

  她还强调,  做好民族工作关键在党、关键在人。要按照上级党委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严格责任落实,加强队伍建设,抓好学习调研,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提升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区四套班子领导,法院、检察院党组书记,各片区、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区属各部委办局党政主要领导,各片区、乡镇、街道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分管领导及专(兼)干,辖区受表彰命名民族团结模范单位、模范社区村代表,各宗教活动场所民管会负责人、宗教人士,各片区、乡镇、街道宣传专干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