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示范宣讲团下地州市宣讲
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示范宣讲团下地州市宣讲
4月18日,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示范宣讲团在乌鲁木齐市、阿克苏地区、塔城地区和伊犁州分别进行宣讲。
据了解,4月18日至5月8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民族团结工作的系列新思想新理念新举措,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特别是张春贤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抽调自治区党委党校、新疆社科院、新疆妇女干部学校和新疆大学等有关部门单位专家学者组成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示范宣讲团,将奔赴全疆15个地州市、有关县市(市、区)和乡(镇),区直机关和自治区各大高校进行宣讲。
新疆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吐尔文江·吐尔逊在乌鲁木齐市围绕自治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重大意义、具体工作举措等进行了解读。
“正如宣讲所说,民族工作的核心是民族团结,抓住了民族团结,就能保证全局工作做得更好。”听了宣讲后,乌鲁木齐市工人文化宫培训部部长艾克热木·艾尔肯说,今年乌市工人文化宫启动了流动文化宫项目,将深入基层开展送图书、送电影、送文化活动,通过工会力量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自治区宣讲团以汉语、维吾尔语两种语言同时在阿克苏地委礼堂、阿克苏文化艺术中心宣讲,自治区党委党校副校长、教授贺萍和自治区党委党校民族宗教理论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艾尔西丁·阿木都拉作了“民族团结进步年”示范宣讲报告,近1000名各族干部群众聆听了报告。
贺萍在报告会上指出,民族团结工作要坚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把加强民族团结作为战略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来做,要紧扣民生抓发展,把发展的着眼点和着力点放在促进民族团结,改善民生、争取人心上,构建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发展格局,将民族团结工作生活化、常态化。
“阿克苏地区是一个多民族居住的地方,我作为一名民族干部要以身作则,与身边的同事、朋友、邻居都搞好民族团结,为地区民族团结事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阿克苏市信访局干部克比努尔·卡德尔听完报告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