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住村工作组建市场 村民享红利

31.12.2015  12:51
 

  12月29日下午,在新疆民丰县尼雅镇兰帕村村委会会议室里,一派张灯结彩,披红戴花的喜庆祥和氛围,《今天是个好日子》的歌曲响彻全场。当天,该村村委会和新疆质监局住村工作组将村集体经济收入中的30%拿出来向全体村民分红。这在该村历史上是第一次。

  尼雅镇兰帕村位于民丰县城,属于一个城中村,人均耕地不足0.7亩,人多地少,发展传统农牧业条件十分有限。2013年,全村人均收入仅为3900余元,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收入仅为1万元,?在民丰县34个行政村集体经济排名垫底。

  “村里没钱,村干部没抓手,就没有威信和号召力”,如何让村集体经济得到发展壮大,让农民的钱袋子鼓起来,日子富起来,成为在兰帕村开展“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的自治区质监局住村工作组帮助兰帕村脱贫致富的工作重点。

  2014年,自治区质监局第一批住村工作组在兰帕村开展“访惠聚”活动中,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决定,由自治区质监局出资,利用兰帕村靠近县城的地域优势在闲置的43亩集体土地建设集农资、建材、停车、仓储和经营为一体的综合市场,市场产权属于兰帕村集体所有,市场建成后向经营户收取的租金将归集体经济所有,以增强兰帕村集体经济实力。项目总投资260万元,工程预计三年建成。2014年完成第一期、二期工程施工。

  为把好事做好,自治区质监局工作组与民丰县、乡、村领导干部多次开会研讨,积极探索南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和新路子。经与村两委、镇党委研究,决定以综合市场为依托,参照《乡镇企业法》,成立村集体所属的非公司企业——兰帕综合经济服务中心。中心在尼雅镇党委监督管理下运行,成立董事会和监事会,村支书兼任董事长,工作组副组长和镇党委分管经济负责人兼任副总经理;企业制定公司章程,实行村民委员会监督机制,鼓励村民积极入股成为股东,每年年底按投资额对股东进行分红,集体经济收入除用于扶贫、慰问、助学、医保及村委会办公外,还将剩余资金为全体村民分红。

  2015年1月,兰帕综合市场开张试运营,到2015年2月,兰帕村使用便实现仓储和加工车间租赁收入18万元,泊车收入2万元。

  2015年3月,自治区质监局第二批工作组进住兰帕村后,围绕抓发展、惠民生,壮大集体经济,让群众有事做、有钱挣、有盼头,不断增强村党支部在群众中的凝聚力,与村委员会班子共同研究制定了壮大村集体经济和农民增收计划,结合“短平快”项目的实施,先后争取和筹集资金,启动了农贸物流综合市场三期工程,开工建设消防排水设施,铺设100KVA的供电线路和园区4253平方米的道路硬化工程。

  “种得梧桐树、引得凤凰来”,2015年,兰帕村集体收入达到36万元,比2014年增加11万元。兰帕村人均收入达到7400元,比2014年增加2300多元。

  12月21日,兰帕综合市场董事会召开会议,决定依据公司章程规定将公司利润分配按照30%用于村委会办公,15%用于扶贫慰问,15%用于助学资金,10%用于其他各项开支,30%用于给兰帕村全体村民分红。

  “这是我们兰帕村历史上第一次给农民分红。今后,也欢迎村民踊跃向综合农贸市场入股,共同加快综合农贸市场的发展壮大。只有村集体经济发展了,村民才会有更多分红,受益更大。”兰帕村党支部书记、综合市场董事长的麦提肉孜·阿卜杜力普说出了他的心愿和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