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17年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工作第十九批企业岗位信息的通知

16.08.2017  06:34

 

新人社函〔2017〕469号

 

关于发布2017年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工作第十九批企业岗位信息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2017年自治区普通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行动计划》(新人社函〔2017〕55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要求,自治区开发了2017年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工作第十九批企业岗位,共计划招聘培养1041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计划选拔75名高校毕业生;新疆康德环保热力科技有限公司计划招录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42名;乌鲁木齐众惠鑫隆商贸有限公司计划招录未就业高校毕业生332名;新疆盛泰纺织有限公司计划招录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67名;阿勒泰地区企业计划招录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25名),并将本批毕业生培养工作列入2017年自治区普通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行动计划。现将岗位信息予以公布,并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地州市要将企业招聘岗位向社会发布,便于高校毕业生自主选择。

二、各地州市要认真组织2012年以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报名,报名学员需符合《行动计划》规定和所报企业的岗位要求。各地依托“新疆大中专毕业生实名就业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审核报名资格,将初审后的报名情况汇总后于2017年9月6日前报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处。

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计划选拔的75名高校毕业生,需组织网上报名。各地积极动员2012年以来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登陆网站(http://zhaopin.epicc.com.cn/zhaopin/)报名。进入网站后点击“新疆”选项,进入“2017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招聘项目”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2017年8月15日10:00开始,2017年8月30日22:00截止。

四、乌鲁木齐市企业(新疆康德环保热力科技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众惠鑫隆商贸有限公司、新疆盛泰纺织有限公司)招录未就业高校毕业生741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15日至8月30日,招录对象为2012年以来新疆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五、各地州市在组织本次企业岗位报名工作的同时,要积极开发当地企业岗位,落实当地企业的选拔工作,并将选拔结果报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处。

(附件1、2请在新疆公共就业服务网http://www.xjggjy.com/下载)

联系人:柳浩绩

联系电话:0991-3689878(传真)

附件:

1.企业岗位报名表.doc (下载)

2.2017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招录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岗位需求表.xls (下载)

3.2017年新疆康德环保热力科技有限公司招录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岗位需求表.xls (下载)

4.2017年乌鲁木齐众惠鑫隆商贸有限公司招录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岗位需求表.xls (下载)

5.2017年新疆盛泰纺织有限公司招录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岗位需求表.xls (下载)

6.2017年阿勒泰地区企业招录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岗位需求表.xls (下载)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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