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17年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工作第十七批企业岗位信息的通知

28.06.2017  16:03

 

新人社函〔2017〕340号

关于发布2017年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工作第十七批企业岗位信息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2017年自治区普通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行动计划》(新人社函〔2017〕55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要求,自治区开发了2017年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工作第十七批企业岗位,共83个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计划培养668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将本批毕业生培养工作列入2017年自治区普通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行动计划。现将岗位信息予以公布,并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地州市要将企业招聘岗位向社会发布,便于高校毕业生自主选择(第十七批企业岗位仅限昌吉州户籍高校毕业生报名)。

二、各地州市要认真组织2012年以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22日至7月29日,报名学员需符合《行动计划》规定和所报企业的岗位要求。各地依托“新疆大中专毕业生实名就业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审核报名资格,将初审后的报名情况汇总后于2017年8月1日前报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处。

三、各地州市在组织本次企业岗位报名工作的同时,要积极开发当地企业岗位,落实当地企业的选拔工作,并将选拔结果报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处。

(附件1、2请在新疆公共就业服务网http://www.xjggjy.com/下载)

联系人:柳浩绩

联系电话:0991-3689878(传真)

附件:

1.企业岗位报名表.doc (下载)

2.2017年昌吉州企业招录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岗位需求表.xls (下载)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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