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屯市残联学习传达和贯彻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精神

20.04.2016  21:25

近日,市残联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传达了《张春贤同志在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和《雪克来提·扎克尔同志在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上的总结讲话》精神,会议由残联党组书记刘红英主持,刘红英就学习贯彻讲话精神作了进一步安排部署。

一是按照市委要求,及时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经残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市残联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刘红英担任,副组长由市残联党组成员、理事长楚海建担任,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

二是制定市残联学习宣传贯彻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实施方案。做到内容结合残联工作实际,突出工作特点,坚持理念引领、问题引领和实践引领,做到具体、实在、可操作。

三是创新学习活动形式。通过深入基层调研、知识测试、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对学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实施方案做出部署,确保活动取得扎实效果。

四是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发挥街道(乡)、社区残协作用,整合资源共同推动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有声有色、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奎屯市残联    杨春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