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疆残疾人职业中专学校2015年度招生工作的通知
新残教就字[2015]91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新疆残疾人职业中专学校是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我区唯一一所专门招收各类残疾人接受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特殊教育学校。为了发展我区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事业,更好地让适龄残疾学生掌握技能、充分就业,经研究决定,对各地、州、市残联下达2015年度新疆残疾人职业中专学校招生计划任务,希望各地州市充分重视此事,悉心安排。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党的十八大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特教特办,特事特办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新政办发[2014]67号)文件精神,全面提升我区特殊教育水平,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使更多残疾青年掌握技能、更好就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实现幸福人生。
二、中专招收专业及人数
2015年,自治区残疾人职业中专学校面向全区计划招生90名(参加面试比例为3:1,见附件一)。其中:
(一)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民语言),计划招生30名。
(二)中医康复保健专业(汉语、双语),计划招生30名。
(三)工艺美术与电脑应用技术专业(汉语、双语),计划招生30名。
三、中专生享受国家优惠助学政策
(一)学费、住宿费全免。
(二)南疆四地州学生免教材费。
(三)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每年每生补助2000元。
(四)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生活补助费每年每生补助1500元。
四、招生条件
(一)思想品德端正,生活能够自理,无传染性疾病。
(二)年龄范围:在14周岁至19周岁的残疾青少年。
(三)入学学历:应、历届初中毕业生。
(四)学生根据自身残疾类别报考对应专业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把完成招生计划作为残联的重要工作,认真安排,精心部署。保障残疾人享有教育权利是残联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将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输送到自治区残疾人职业中专学校学习是各级残联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为残疾人办实事、办好事的具体体现。各级残联要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指定专人负责,抓好落实,全力完成当年招生计划。
(二)认真做好招生报名工作
各级残联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招生宣传,动员残疾学生积极报考,对报名学生要及时受理、登记并填写《新疆残疾人职业中专学校招生报名表》(见附件四)。协助自治区残疾人职业中专学校进行初选,各县市残联要积极与当地教育部门、学校联系沟通,做好在校应届残疾学生摸底调查工作,对符合条件有就学愿望的残疾学生进行报名登记,并于6月15日前以地州市为单位,对符合初选条件的学生填写《新疆残疾人职业中专学校招生报名汇总表》(见附件三)报送自治区残联教就部和新疆残疾人职业中专学校学生科(具体要求详见招生简章)。
(三)组织好残疾人学生面试工作。为了保证生源质量,新疆残疾人职业中专学校将对初选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进行面试,测试内容包括双语水平、学习能力、个人素质、心理测试等方面,综合测试合格并通过体检者,予以录取。各地要提前做好残疾学生参加面试的组织工作,面试当天各地、州、市残联要安排专人负责,将取得报名面试资格的考生统一组织到指定地点参加当天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及安排详见附件二)。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自治区残联教就部 吉晓琴 0991—4836743 手机 13579921771
新疆残疾人职业中专学校学生科 马 宁 0991—4822176 4834614 手机 13579285232
附件:
1.新疆残疾人职业中专学校2015年度招生计划任务分配表
2.新疆残疾人职业中专学校2015年度招生工作面试时间安排表
3.新疆残疾人职业中专学校2015年度招生报名汇总表
4.新疆残疾人职业中专学校2015年度招生报名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