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阿勒泰地区青河县《阿热勒乡自强互助残疾人牲畜养殖及育肥合作社》等55个基地为2014年度“阳光助残”扶贫基地的通知

06.11.2014  13:58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残联,各地、州、市残联:

2014年,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将建设50个“阳光助残”扶贫基地工作纳入了我区重点民生工程项目目标。各地按照自治区“阳光助残”扶贫基地(简称为残疾人扶贫就业基地)建设相关规定和要求,紧紧围绕当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因地制宜,采取“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建立了一批经济效益好、扶贫成效显著、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和一定生产规模、形式多样的残疾人扶贫就业基地。今年各地共申报新建残疾人扶贫就业基地79个,自治区残联按照县级残疾人扶贫就业基地的考核标准,最终审核确定了55个为残疾人扶贫就业基地。为使我区农村残疾人扶贫就业基地保持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带动更多贫困残疾人家庭尽早实现脱贫致富,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在残疾人扶贫就业基地建设中,要不断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在认真做好现有扶贫就业基地的基础上扩大生产规模、增加残疾人及家庭成员就业人数、提高经济效益;要注重新生扶贫就业基地的发掘、创建、培育和扶持工作,努力把残疾人扶贫就业基地建设成为帮助残疾人培训就业、带动残疾人脱贫的特色项目,不断提高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水平。

二、加强项目管理,促进基地规范化运作。各地州、各县市残联要严格按照《自治区残疾人扶贫就业基地实施方案》(新残教就字[2011]100号)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残疾人扶贫就业基地的规范化管理工作,要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创建模式,帮助扶贫就业基地建立完善相关档案资料,协调、制定、落实相关扶持政策,扶持更多农村贫困残疾人增加收入、改善生活、实现脱贫。

三、加强资金管理,保障扶持效果。各地要按照残疾人扶贫就业基地建设标准,对基地进行长期性的监督指导和跟踪检查,做好服务;要加强对基地周转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周转资金放得出、收得回,最大限度发挥资金的扶贫效果。

2015年度残疾人扶贫就业基地创建计划请各地于2014年11月20日前报自治区残联教就部。

附件:2014年自治区残疾人扶贫就业基地建设确定统计表

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4年10月30日

62f59c94b5a6c856c17b053da5c6556d.doc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