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免费停车须牌证合一
10月19日,在红山新世纪购物广场停车场,收费员查看残疾人驾驶员免费停车相关证件。
(记者张莉)10月19日起,我市残疾驾驶员持“新疆残疾人机动车免费停放标识牌”(以下简称“标识牌”),可在全市所有公共停车场免费停车,如遇收费问题可拨打投诉电话。
当日,在新华北路红山新世纪购物广场停车场,收费员查看了残疾驾驶员库尔班?吐尔逊的残疾人证和车辆前挡风玻璃上放置的标识牌后,示意其停车免费。
记者看到,标识牌长24厘米、宽12厘米,呈长方形,是一种铝制牌照。左侧印有蓝底白色的残疾人标识,右侧印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内容及标识牌序列号,文字部分使用汉语和维吾尔语两种字体。其中还有一行红颜色的标识备注,标明此标识牌需与残疾人证共同使用。
库尔班•吐尔逊2011年拿上了C5驾照,平时开车多为了接孩子上放学。库尔班说,这样下来一年停车费能节省1000多元。
“我们已接到上级通知,对持有标识牌和残疾人证的车辆实行免费停放政策。”红山新世纪购物广场车队队长韩洪亮说,残障人士停车前最好提前向工作人员出示证件,因为停车场安装了智能道闸,刷卡后就开始计费,若残障人士停完车后再出示证件,会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据了解,标识牌将陆续发放给全疆持有驾照的残疾人,他们可在新疆所有公共停车场享受免费停车待遇。
市停车场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该中心19日已向各区市政市容管理局转发了《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人机动车免费停放标识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并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政策执行。
此外,市机动车停车管理督查领导小组将对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未落实标识牌免费停车政策的停车场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停车场经营管理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