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垃圾焚烧厂涉违法 当地政府被指为推手
锅顶山位于武汉市汉阳区永丰乡何家湾,距汉阳城中心位置仅两站地铁。
在锅顶山建有两家垃圾焚烧厂,一家是博瑞能源环保有限公司经营的生活垃圾焚烧厂,另一家是汉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运营的医废垃圾焚烧厂,二厂仅一墙之隔。
两处垃圾焚烧厂周边,是人口密集地和重要水源地。距两厂800米内,有两个幼儿园一所小学,及多个大型居住区,常住人口3万多。
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2012年以来,两处垃圾焚烧厂周边居民屡患呼吸道类疾病,一些人不堪忍受刺鼻异味搬离当地。
当地居民称,2012年以来,两家垃圾焚烧厂违背环评要求,涉嫌违法试运行,每天焚烧千吨以上未经分类的生活和医疗垃圾,造成环境污染。
但当地环保部门官员介绍,医废垃圾焚烧厂是市政府按“应急避险”要求试运行的,生活垃圾焚烧厂继续运营是当地迫于垃圾围城的压力。
1月14日,中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罗勇教授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垃圾焚烧管理是《环境保护法》的范畴,当地政府行政命令超越法律是不合适的。但当地环保部门不能因此不作为,尤其在这么高密度的人口区域,焚烧后产生的有毒物会严重危害居民健康。
【600米】
一半住户难忍臭味离开
1月8日21时,记者从武汉汉阳区永安堂地铁出口一出来,就闻到刺鼻气味。该出口距锅顶山两个垃圾焚烧厂直线距离约600米。
记者绕两个厂周边步行了约一个多小时,在不同方向都能闻到刺鼻气味。一圈下来,记者身上和相机落满灰尘,嗓子不适,并有轻微头疼。
连续几天体验,该区域白天异味稍轻,深夜刺鼻气味尤其明显。
1月10日,在距两个垃圾厂约350-600米的昌南花园,居民岳先生告诉记者,小区原有400多户居民,目前有一半因不堪忍受异味离开。
记者走访了该小区约50户居民。每个家庭面朝焚烧厂一侧的窗户,都为防止异味和粉尘入室采取了措施,双层玻璃、双层窗帘、塑料膜封窗,有的用玻璃胶封死。
65岁的黄望生,家里只留背向垃圾厂的阳台窗户,其他窗户全用塑料膜密封,他还是经常在凌晨后被刺鼻气味呛醒,即便被子裹头也无济于事。扛不住了,他就和老伴深夜跑出去,“那味道难受得都想撞墙”。他和老伴都有咽炎、肺部疾病。
居民黄先生6岁的儿子患上了罕见的过敏性气管纤维母细胞瘤,全家寻访了许多大城市医院,一直不能治愈。“儿子每次发病都咳着咳着就开始喷血,几次都差点没抢救过来”。他说,他和妻子也患有鼻炎、咽炎等呼吸道疾病。医生表示,他们的所在环境可能是病因。
受访家庭都对记者拿出一沓病历,和各种X光、CT片子,他们常年使用治疗呼吸道疾病的药物。他们都得到医生建议,尽快搬离污染区。
【400米】
2013年8人因癌去世
2013年底,央视报道了一份芳草苑小区居民统计的死亡名单,自当年年初到11月份,有8位居民因患肺癌、肝癌、淋巴癌等相继去世。该小区在垃圾焚烧厂400米直线距离内。
14日,昌南花园居民向新京报记者提供了一份附有确诊单的近两年统计的25人癌症患者名单,其中10人死亡,并附有死亡证明。
据媒体报道,汉阳区委办公室副主任陈俊敏曾表示,难有直接证据证明当地居民健康问题与垃圾焚烧的因果关系,“要想认证污染与致病的关联,既需要长期跟踪,也需要有充足的样本量”。
1月12日,武汉市环保局环评处处长刘时芳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定性地说危害是有的,很多专家做环评也都建议把疾病污染纳入环评,但需要长时间跟踪研究。
但去年,全国肿瘤防治研究办公室副主任陈万青表示,垃圾焚烧产生的二恶英等,是国际上已有定论的致癌物。有定论的污染物甚至致癌物,不用研究就能肯定其对健康的危害。如检测到空气中含有这类物质,无需深入研究,就能断定支气管哮喘疾病与其相关。
【防护距离】
一垃圾焚烧厂曾被叫停
公开资料显示,锅顶山生活垃圾焚烧厂于2009年9月竣工,2012年底三条生产线运行,主要接纳和处理汉阳、硚口地区的城市生活垃圾。
锅顶山医废垃圾焚烧厂,2012年7月试运行,设计日处理医疗垃圾50吨。
从地图上看,锅顶山两处垃圾焚烧厂地处武汉市二环和三环线之间,距饮用水源地的汉江取水口分别为1200米和1900米,距琴断口、宗关两个水厂800米和1900米,这两个水厂分别承担汉阳、汉口两区约200万人口的生活供水任务。
国家《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明确规定,集中式危险废物焚烧厂不允许建设在人口密集的居住区、商业区和文化区。而环境专家表示,上述两垃圾焚烧厂均为集中式危险废物焚烧厂。
2013年7月,湖北省环保厅环境违法监察通报显示,锅顶山垃圾焚烧存在未经环评验收擅自生产、治污设施未落实、擅自处置垃圾滤液、防护距离内居民未搬迁等严重违法问题。通报要求该厂立即停产整改,未经批准不得生产。
当年10月12日,环保部公开通报了全国72家污染企业名单,锅顶山生活垃圾焚烧厂的运营方武汉博瑞能源环保有限公司也名列其中。
2013年底,生活垃圾焚烧厂被叫停。
【300米】
垃圾围城迫焚烧厂重启
2014年元旦,锅顶山生活垃圾焚烧厂、医废垃圾焚烧厂分别按300米和400米安全距离的要求,启动居民搬迁行动。
2014年底,生活垃圾焚烧厂重新试运行。但其仍然未通过当地环保部门的环评。14日下午,武汉市环保局环评处刘时芳说,未经批准进行垃圾焚烧生产,从程序上说是违法的。
1月14日,中国环境科学院研究院研究员,国家环保部环评中心专家成员赵章元教授对记者介绍,环保部对生活垃圾焚烧的安全距离原先设定为1000米,2009年修订过一次,改为300米。他说,这是个危险的距离,除非垃圾通过非常细致的前置分类,处理工艺和管理达到国际一流水平,才相对安全。而目前国内垃圾焚烧工艺、管理水平,以及前置分类滞后,300米距离外不可能不产生污染。
他说,此外,垃圾焚烧还有严重的“飞灰”问题。飞灰是垃圾焚烧的剩余物,焚烧产生的二恶英,90%都在其中。
赵章元说,对医废垃圾焚烧,环保部要求安全距离是800米,而锅顶山医废垃圾焚烧厂仅400米的安全距离。
这意味着医废垃圾焚烧厂同样涉嫌违法,那为何还持续试运行?
1月12日,武汉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雷鸣回复新京报记者:“当然,从正常程序上,这是不符合环保法规的。”
但雷鸣介绍,医废垃圾焚烧厂是市政府按“应急避险”要求进行试运行的,而恢复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营是当地迫于垃圾围城的压力。
责任编辑: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