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6款不合格酒品下架

09.06.2015  12:38

    新疆日报讯(记者陈蔷薇报道)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酒类专卖管理局获悉:自治区酒类专卖管理局要求新疆王液酿造有限责任公司、乌市米东区火洲葡萄酒、博乐市华丰酒业酿造有限公司、新疆榆泉酒业有限公司和新疆昕源酒业酿造厂五家酒类生产企业的六款不合格酒品下架。

    据了解,5月2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示了201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与不合格信息,在抽检的359个批次食品和保健品质量抽检结果中,对新疆王液酿造有限责任公司、乌市米东区火洲葡萄酒、博乐市华丰酒业酿造有限公司、新疆榆泉酒业有限公司和新疆昕源酒业酿造厂五家酒类生产企业的六款不合格酒品进行了曝光,不合格酒品主要是酒精度、己酸乙酯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

    酒类专卖管理局对这5家企业和不合格产品做出了处理:一是曝光酒类企业所在地商务局(酒类专卖管理局)对不合格酒类产品的生产数量、销售数量、经销渠道以及企业事后整改措施、酒品回收情况进行调查;二是根据《新疆酒类管理条例》规定,要求整改企业对不合格产品停止使用酒类流通随附单,责令进行整改,上报整改报告;三是各地州市商务局(酒类专卖管理局)对不合格酒品在本地的销售情况进行调查,对不合格酒品做下架处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酒类专卖局在不合格酒品曝光后第一时间与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取得联系,并与其建立了酒类抽检信息合作互联对接机制。今后,每月的抽检信息将与酒类专卖局共享,加强酒类不合格产品从生产到流通环节的一条龙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