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典型案例为模板,以环境案件为切入点,提高执法能力

31.03.2015  11:49
  为了让环保工作以法治思维和方式全面推进,近日,福海县环保局以环境保护部通报的12起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执行典型案例为依据和参考,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了新修订的《环保法》。

  该局在学习中对新《环保法》修订后增加的维权、约束、增权、诉讼、追责、罚款、刑拘等新的法律进行讲解,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必须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完整履行规定程序,恪尽职守。二是结合本地实际,明确新修订的《环保法》法律地位和基本职能,充分用好用足已有的法规。三是统一认识,铁腕执法,促使企业不敢偷排,漏排以及超标排放,并保持持续稳定的达标排放。四是加大新修订《环保法》宣传力度,开展“六进”活动,以“进党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活动为载体,加大宣传力度,深入乡村发放宣传资料800份,公益广告5条,集中学习10次,法规业务考试3次。一季度全县环境执法监督检查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48余人次;处理1起餐饮业油烟环境污染投诉,已责令户主进行了整改。通过学习澄清了对新《环保法》模糊的认识,使环保执法人员对新《环保法》中干部的责权利有了更全面、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