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大学医药实验楼建筑工程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石河子大学医药实验楼建筑工程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河子大学医药实验楼建筑工程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石河子 大学 ,建设资金来自 国拨 ,项目出资比例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概念性方案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石河子大学医药实验楼建筑工程概念性方案设计
2.2 建设地址: 石河子大学
2.3 建筑规模: m 2
2.4 结构类型:
2.5 工程投资额: 万元
2.6 本工程招标共分 一 个标段。
2.6.1 本次 概念性方案设计 招标的范围如下:
石河子大学医药实验楼建筑工程概念性方案设计 。
2.6.2 拟招标的其他标段范围如下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为具备 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企业,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石河子以外企业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动态核查登记。
3) 设计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 执业资格且需有高级职称。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11 月 15 日至 2014 年 11 月 2 1 日 19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部 报名。
报名时请携带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明、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拟派建筑师的注册证书、资格证及高工证,以上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 2014 年 11 月 23 日至 2014 年 11 月 30 日 19 时(北京时间),在 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新疆招投标网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石河子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 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 石河子大学 地 址: 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11-C2号
邮 编: 832000 邮 编: 832000
联 系人: 江霞 联系人: 张红
电 话: 13999732988 电 话: 14709932629(办)、15299902256
传 真: 传 真: 0993-208300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建行石河子市分行军垦分理处
账 号: 账 号: 65001631400052500509
2014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