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森林资源重大问题调研工作的通知

09.09.2015  12:06

新林传发〔2015〕139号

 

 

各地州市林业局,天西、阿山、天东国有林管理局:

按照自治区林业厅党委确定的“林业调研检查年”和《关于开展林业重大问题调研工作的通知》(新林传发〔2015〕91号)要求,为做好2015年林业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工作,掌握我区林业发展实情,科学把握林业新常态,主动适应新常态,全力服务新常态,我厅将围绕“新常态下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矛盾问题”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重大问题调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主题

认真分析林业新常态下我区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深入调研、认真梳理当前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存在的矛盾和各类问题,科学把握“保护”与“利用”的辩证关系,主动把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放在新常态下林业改革发展的大格局中去考量、谋划,通过创新体制机制,转变管理方式,完善制度措施,加快依法治林进程;通过提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整体水平和服务能力来创造新优势、实现新发展,逐步构筑起完备的森林资源生态空间安全体系。

二、调研主要内容及重点

(一)当前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如何严守“四条生态红线”即林地和森林、湿地、荒漠植被、物种四条红线。

(二)当前林地管理中存在哪些突出问题,加强林地管理,确保生态安全应采取哪些切实可行的举措。

(三)目前的林木采伐管理体制、管理方式是否适应林业改革发展需求,应如何改进。如何有效规范林木采伐审核审批程序,简化审核审批环节,更加便民利民。

(四)林权管理中存在哪些突出问题,应如何改进及有效措施。

(五)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有哪些。

(六)木材检查站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措施建议。

(七)木材经营加工管理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措施建议。

(八)县级人民政府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措施建议。

三、调研方式

各地州市林业主管部门、三大国有林管理局按照新林传发〔2015〕91号文件,围绕以上全部调研内容(也可拓展内容)自行开展森林资源重大问题调研,林业厅组织抽点调研,调研时间另行通知。

各地调研可采取多种形式,林业厅抽点调研采取召开座谈会与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地州市林业主管部门、三大国有林管理局于2015年9月11日前将调研材料报送至自治区林业厅。

联系人:张金海   

联系电话:0991-5814260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自治区林业厅

                                      201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