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库车森林公安抓盗猎分子 放生三只苍鹰

31.01.2015  22:02

  1月24日,新疆库车县公安局森林公安派出所护林员在哈尼喀塔木乡巡逻时发现有人用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苍鹰捕猎,护林员将三名非法捕猎者带回派出所进行审查,这三只苍鹰是他们每只以250元人民币的价格从沙雅县收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派出所没收了非法收购的苍鹰,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经过派出所工作人员几天的饲养观察,三只苍鹰身体健康,决定放归大自然。1月30日上午,库车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工作人员将没收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苍鹰在盐水沟山区放归大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