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路东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18.12.2014 14:40
本文来源: 市政府
2014年11月新疆光银致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乌鲁木齐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写“建国路东区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我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建国路东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拟建项目位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府前东路南侧,洪沟河北侧,建国路东侧,皇渠路西侧。
建设内容规模: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资料,拟建项目分二期建设:一期工程总占地面积约33738m2,设计容积率3.92,建筑密度40%,总建筑面积为15.5721万m2,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12.21714万m2,地下部分建筑面积3.35498万 m2;二期工程总占地面积为65996m2,设计容积率3.0,建筑密度22%,总建筑面积为20.8132万m2。主要包括住宅楼、商业用房等。项目绿化面积一期为30%,二期为40%。共设置机动车停车位1530个,其中地下停车位1376个。工程总投资估算为10亿元。
建设工期:一期:项目计划2015年4月开工建设至 2017年10月竣工;
二期:项目计划2016年4月开工~2018年10月竣工。
二、环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评工作程序 详见图1 环评流程图.doc
2、主要工作内容:通过现场调查、资料收集、环境现状监测、分析计算等方法找出现有主要环境问题,分析预测本工程运营期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主要影响,并针对环境影响提出相应的污染减缓措施,使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和城市规划相协调。
三、环评审批程序 详见图2 审批流程图.doc
四、公众参与程序
公众参与程序主要包括以下五个阶段:一是在评价机构承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后7日内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二是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收集公众提出的意见。三是在环评报告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同时公布环评报告书简本。四是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公众意见汇总分析,并进行信息反馈。五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环评报告受理、审批前和审批后对建设项目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在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要求,广泛征询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您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2、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主要影响是什么?
3、您认为本项目建设是否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
4、您认为本项目建成运营后的主要环境影响是哪方面?
5、您对本项目运营期间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
六、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提供与公众沟通的平台,通过以下电话及传真的方式与我们沟通:
建设单位:新疆光银致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乌鲁木齐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张益兵 联系人:马建华
联系电话:1816069223 4 联系电话:0991-4812693
七、公告说明
1、公告不少于10日,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应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可同时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
新疆光银致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16日
本文来源: 市政府
18.12.2014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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