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棚户区改造和化解房地产市场库存推进会圆满召开

26.04.2016  20:16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棚户区改造工作和房地产市场形势分析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推进全区棚户区改造和化解房地产市场库存工作, 2016年4月2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了自治区棚户区改造和化解房地产市场库存推进会。会议由厅党组书记、副厅长张鸿同志主持。

会上,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戴玉珍同志通报了2016年一季度全区棚户区改造和化解房地产市场库存工作情况;14个地、州、市以及部分县(市)住房城乡建设(房产)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就一季度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好的经验做法进行了发言交流。

厅党组副书记、厅长李学东同志在听取各地工作情况汇报后,就做好我区棚户区改造和房地产去库存工作提出要求:一是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积极化解房地产库存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坚定不移地打好棚户区改造攻坚战,多措并举化解房地产库存,确保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落实工作责任,完善风险防控,务求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最后,张鸿同志做了重要指示,要求各地一要认清当前工作形势,科学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决策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完善灵活多样的政策措施,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和房地产市场去库存工作;二要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工作方案,建立月报制度,加强政策宣传,强化督查督办,抓紧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三要提前谋划2017年棚户区改造工作,统一规划、合理安排商品房开发与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促进住宅产业发展与新型城镇化建设、城市整体发展相协调;四要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尽心尽责、真抓实干,创新工作思路方法,提高工作质量效率,确保棚户区改造和化解房地产市场库存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张鸿、李学东、戴玉珍及有关处室负责同志,14个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房产)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县(市)住房城乡建设(房产)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共60余人参加会议。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