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县(市)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能力(检测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县(市)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能力(检测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由新发改农经【2014】1999号文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招标人为和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内容:建设2处水质检测中心、20项化验指标仪器设备及2辆水质检测车招标采购。本招标项目划分2个采购标段:第1标段:建设2处20项便携式水质检测仪器设备(含辅助仪器设备)、试验试剂、检测指标装备配置、检测指标办公用品;第2标段:采购2台水质检测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1)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生产商或代理商),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供货能力,应提供经年审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质证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农饮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设备供货业绩;(3)主要设备须具有省级以上产品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4)拥有一定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能力;
第二标段:(1)具有承担民事能力的独立法人,汽车生产制造厂家或汽车销售一级经销商;(2)投标人所供车辆必须是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示《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名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月21日至2015年1月25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对应的“招标公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址:www.xjslt.gov.cn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2月12日11:00时,开标地点在和田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和田地区建设局3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新疆水利网、 新疆信息网、 新疆经济报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和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 :吾买尔江 电 话:0903-2568052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爱民 电 话: 0903-6196999、18690306933
2014年 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