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能力建设(水质检测中心)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喀什地区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能力建设(水质检测中心),该项目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发改农经〔2014〕199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伽师县农村供水总站、莎车县农村供水管理总站、岳普湖县农村供水总站、泽普县农村自来水管理总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区位于伽师县、莎车县、泽普县、岳普湖县,建设4处水质检测中心,采购水质检测仪器设备及附属品4套、水质检测车4辆。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
第1标段:采购伽师县、莎车县、泽普县3处水质检测中心的水质检测仪器设备;
第2标段:采购岳普湖县水质检测中心的水质检测仪器设备(含辅助仪器设备)、试验试剂、实验室装备配置以及办公设施;
第3标段:采购4台水质检测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二标段:(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2)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生产商或代理商),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供货能力,应提供经年审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质证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设备供货业绩;(4)主要设备须具有省级以上产品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及合格证;(5)拥有一定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能力;
第三标段:(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汽车生产制造厂家或汽车销售经销商;(2)投标人所供车辆必须是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示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名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14日至2015年2月18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对应的“招标公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址:www.xjslt.gov.cn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3月9日11:00时,开标地点在喀什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经济报、新疆信息网、新疆水利网等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伽师县农村供水总站
莎车县农村供水管理总站
岳普湖县农村供水总站
泽普县农村自来水管理总站
联 系 人 :阿不都克热木 电 话:13899168206
陈幸明 电 话:1500999552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世佳 电 话:15809982472
招标监督机构:喀什地区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