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两年批捕58人,提起公诉454人,监督立案41件 检察机关严打破坏环境资源犯罪
本报讯 有人非法占用基本农田100多亩,作为执法者的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国土资源局土地监察中队原中队长时某某、原副中队长陈某,明知他人违法占地进行仓库建设,却在接受多次吃请后,反而对这些违法占用农田的人给予“保护”,想方设法将100多亩地分割,作假为每人都不超过5亩,导致他们都不构成犯罪……
2月18日,河南省郑州市检察院召开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检察机关近两年开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推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机制建设的相关情况,并向社会公布涉及生态环境刑事案件的10起典型案例,这起案件正是其中之一。
记者了解到,这10起案件都是从全市检察机关2014年以来办理的400余起涉及生态环境刑事案件中精选出来,具有代表性、典型性、警示性,涉及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的刑事犯罪及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
这10起案件分别是:胡某某、郭某某污染环境案,李某某、樊某某滥伐林木案,牛某某等4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郑某某等4人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田某某等3人挪用公款窝案,时某某、陈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杨某某、王某某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受贿案,马某某等4人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案,王某等5人玩忽职守案,许某某滥用职权、受贿案。
据新闻发言人、郑州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宋楠介绍,为保护郑州碧水蓝天,市检察院于去年出台《关于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食品药品安全的若干意见》,制定18项具体措施,充分发挥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把司法办案作为打击破坏环境资源问题的基本途径和主要手段,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及环境资源的刑事犯罪,促进从“生产到排放”的全链条最严格监管。
2014年1月~2015年12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58人,提起公诉454人。为期两年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共监督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立案41件,涉案64人。
除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的普通刑事犯罪,在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道路上,郑州市检察机关还将查办发生在环评审批、设备采购、排污管理、行政处罚、环境监测等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作为工作重点。两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查办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职务犯罪13件,涉案23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9件,涉案9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件,涉案1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