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第三届《江格尔》、《格斯尔》及图兀勒传承人培训班开班
天山网讯(记者金浩摄影报道)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并结合自治区文联开展的“千人培训”文化惠民活动,由自治区文联主办,新疆民间文艺家协会承办的新疆第三届《江格尔》、《格斯尔》及图兀勒传承人培训班6月23日在乌鲁木齐举办。
自治区文联副主席、党组成员叶尔克西•库尔班拜克说,新疆是文化多样性十分丰富的地区。新疆各民族共同创造的优秀传统文化,不仅是中华文化宝库的一部分,有些也是世界人民共享的珍贵文化遗产。蒙古族《江格尔》等传统文化遗产在民间艺人们的演艺下代代相传,不断发展,并对继承和弘扬优秀文化传统、保护文化多样性、促进边疆地区的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等方面产生过长久、深远的影响和重要的作用。
来自巴州、博州、伊犁、塔城等地的50多位民间艺人将在乌鲁木齐市接受为期5天的培训。此次培训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邀请专家做专题讲座和民间艺人才艺展示交流经验。本届培训班,将进一步增强传承人的社会责任感,提高传承人的艺术素养,有效推进《江格尔》、《格斯尔》及图兀勒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的保护、传承、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新疆蒙古族在长期的历史进程中创造了丰富多彩的优秀文化遗产。其中以《江格尔》为代表的图兀勒(叙事长诗)是文本、音乐和表演相结合的一种特殊的民间文艺种类。它结构宏伟、内容丰富、栩栩如生、富有艺术感染力,是蒙古族人民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光彩夺目的瑰宝,也是生动反映本民族历史、宗教信仰、道德观念、民间文化、传统技艺、民族语言等的百科全书。对于从多层面多角度认识、理解和研究蒙古族社会风貌与历史文化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和意义。在新疆蒙古族民间流传的图兀勒(叙事长诗)有几百部,其中最能代表蒙古族图兀勒发展水平,最优秀的作品是《江格尔》、《格斯尔》,它们同柯尔克孜族的《玛纳斯》一起被誉为“中国三大史诗”。经新疆民协申报2006年蒙古族英雄史诗《江格尔》、《格斯尔》被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2007蒙古族图兀勒被列入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中心是对传承人的保护。传承人是重要文化承载者和传递者。因此,保护好传承人,完善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让传承人更科学、积极地传承,培养后继人才,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也是举办此次培训班的目的所在。
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的大力支持下,在自治区文联党组的具体领导下,新疆民间文艺家协会,早在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开始以蒙古族英雄史诗《江格尔》《格斯尔》及图兀勒的搜集、整理、研究、翻译、出版为重点,进行了大量的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