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安全文化政策声明》发布 宣贯推进专项行动为期一年,要求做到两个“全覆盖”,落实两个“零容忍”
《核安全文化政策声明》发布 宣贯推进专项行动为期一年,要求做到两个“全覆盖”,落实两个“零容忍”
2015-01-15
中国环境报记者邢飞龙1月14日北京报道 国家核安全局、国家能源局和国防科工局今日联合举办 《核安全文化政策声明》( 以下简称《声明》)新闻发布暨媒体解读会。相关负责人从不同角度对《声明》以及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情况进行介绍说明。
日本福岛核事故已经过去3年多,福岛核事故经验反馈的结论表明,福岛核事故是天灾更是人祸。而核安全文化的缺失更是导致事故处理进程失控的重要原因之一。核电建设在福岛核事故后再次进入规模化发展的轨道,核技术利用事业也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新时期,确保核安全的压力持续增大。
《声明》的发布是国家核安全局、国家能源局、国防科工局联合推动全行业核安全文化培育与发展的重大举措,在我国尚属首次。《声明》阐明对核安全文化的基本态度、培育和实践核安全文化的原则要求,在充分借鉴国际经验、全面总结我国30年核安全文化建设良好实践的基础上,揭示了核安全与核安全文化的内涵,阐述了培育和实践良好核安全文化的“八大特性”,提出了持续推进核安全文化的倡议。
核安全是指对核设施、核活动、核材料和放射性物质采取必要和充分的监控、保护、预防和缓解等安全措施,防止由于任何技术原因、人为原因或自然灾害造成事故,并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情况下的放射性后果,从而保护工作人员、公众和环境免受不当的辐射危害。
核安全文化是各有关组织和个人以“安全第一”为根本方针,以维护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为最终目标,达成共识并付诸实践的价值观、行为准则和特性的总和。我国奉行“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它是现阶段中国倡导的核安全文化的核心价值观,是国际社会和中国核安全发展经验的总结。
《声明》首次提出了“营造适宜的工作环境”和“创造和谐的公共关系”两项新的内容,这两个方面都要求建立与核安全文化相适应的、共同发展的、互相影响的环境因素和公共关系因素。这些因素将影响组织的核安全状态和核安全范围,同时这些因素也将受到组织核安全状态和氛围的反作用。适宜的环境、和谐的关系将会促使核安全文化和核安全状态水平的保持和提高。
据国家核安全局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国已投运核电机组22台,在建机组26台,在建规模居世界首位。运行核电机组保持良好安全业绩,从未发生二级及以上事件或事故,在建机组质量受控。在核技术应用方面,我国在用的放射源11万余枚,在用射线装置近13万台(套),我国已经成为世界最大的核技术利用国家之一。近年来,放射源事故发生率逐年降低,从上世纪九十年代的6起/万枚源下降到现在的1起/万枚源左右。
国家核安全局作为我国核安全监管部门,自身的核安全文化体现就是秉持“独立、公开、法治、理性、有效”的监管理念,以及坚持“严慎细实”的工作作风。我国核安全监管通过“许可、监督、执法”来实现。
在中国核安全观的提出和核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的新形势下,《声明》的发布充分体现了我国政府对确保核安全的高度重视。推进核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全行业从业人员的核安全文化素养,提升全社会的核安全文化认知水平,对提高核设施安全水平、促进核能与核技术利用事业可持续发展、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发布《声明》是国家核安全局履行党和国家赋予的核安全监管重要职责所在,国家核安全局期望各核能与核技术利用单位、工程和服务单位及利益相关单位,包括国家核安全监管部门自身和其他政府部门,共同遵守和践行《声明》所表达的原则和要求,不断培育和发展适合自身特点的核安全文化。
另据介绍,《声明》发布的同时,国家核安全局正在全行业开展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为期一年,分4个阶段实施。此次专项行动有两个特点,一是做到两个“全覆盖”,即覆盖全体持证单位、覆盖所有骨干人员;二是落实两个“零容忍”,即对隐瞒虚报“零容忍”、对违规操作“零容忍”。通过专项行动,增强核与辐射安全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和诚信意识,最终达到推进核安全文化建设、提升我国核安全水平的目的。国家核安全局负责人表示,通过这两个“全覆盖”和两个“零容忍”来落实依法治国的要求。
此外,国家核安全局负责人还介绍了全国辐射环境监测情况,首次向社会发布了全国辐射环境监测年报。国防科工局、国家能源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也出席了此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