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重拳查处环境违法 严肃处理六家违规企业

11.05.2015  22:01

              为严格执行新《环境保护法》,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2015年开始自治区环保厅在全区范围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力度,查处一批严重环境违法违规典型案件。

              4月,自治区环保厅对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昌吉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润达店里器材有限公司、雍国程塑料颗粒加工厂、昌吉市江北再生纸业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其中哈密地区环保局对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超标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按照新《环保法》进行了按日连续处罚,共计罚款208万元;昌吉州环保局对新疆润达店里器材有限公司、雍国程塑料颗粒加工厂、昌吉市江北再生纸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未批先建、违法生产、违法排污等行为实施了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对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昌吉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企业超标排放污染物行为进行了按日连续处罚。

  通过这次我区集中严肃依法查处一批典型环境违法违规案件,进一步明确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这必将会在全区范围内起到打击一家、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