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查处十起传播违法信息典型案例

12.06.2019  14:20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自治区公安厅根据举报线索,依法查处并曝光第二十一批共十起网上传播违法信息典型案例。经查,相关涉案人员利用互联网等平台宣扬、存储、传播涉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民族分裂以及谣言和虚假信息等内容的文字、图片、音视频,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已对相关人员依法予以查处。

  案例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网民艾某传播暴恐音视频案

  2019年2月3日,网民举报艾某(男,维吾尔族,20岁,伊犁州伊宁市人)通过文件传输工具传播多部暴恐音视频。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艾某予以刑事拘留。

  案例二、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网民董某散布谣言案

  2019年2月13日,网民举报董某(男,汉族,47岁,博州博乐市人)在其即时通讯群圈中散布涉我区维稳政策谣言信息。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董某予以行政拘留。

  案例三、和田地区网民木某传播宣扬极端主义物品案

  2019年2月17日,网民举报木某(男,维吾尔族,27岁,和田地区于田县人)在其微信公众号中转发宣扬宗教极端思想的音频文件。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木某予以刑事拘留。

  案例四、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网民苏某非法持有宣扬极端主义物品案

  2019年2月17日,网民举报苏某(男,柯尔克孜族,40岁,克州阿图什市人)在其电脑存储多部宣扬宗教极端思想的音频文件。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苏某予以刑事拘留。

  案例五、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网民张某散布谣言案

  2019年2月17日,网民举报张某(男,汉族,47岁,巴州库尔勒市人)在其即时通讯群圈中散布涉我区维稳政策谣言信息。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予以行政拘留。

  案例六、阿克苏地区网民阿某传播宣扬极端主义物品案

  2019年4月5日,网民举报阿某(男,维吾尔族,24岁,阿克苏地区乌什县人)在其即时通讯群圈中散布宣扬宗教极端思想的文字图片。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阿某予以行政拘留。

  案例七、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网民孙某散布谣言案

  2019年4月24日,网民举报孙某(男,汉族,21岁,伊犁州奎屯市人)在即时通讯群圈中散布涉我区维稳政策谣言信息。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孙某予以行政拘留。

  案例八、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网民胡某散布谣言案

  2019年4月25日,网民举报胡某(男,汉族,44岁,伊犁州昭苏县人)在即时通讯群圈中散布涉我区维稳政策谣言信息。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胡某予以行政拘留。

  案例九、塔城地区网民李某散布谣言案

  2019年5月3日,网民举报李某(男,汉族,32岁,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通过视频网站发布谣言信息。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予以行政拘留。

  案例十、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网民阿某网络卖淫案

  2019年5月4日,网民举报阿某(女,哈萨克族,24岁,伊犁州伊宁市人)在即时通讯群圈中散布招嫖信息。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阿某予以行政拘留。

  网信部门、公安机关提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对通过互联网宣扬、存储、传播涉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以及破坏民族团结、国家统一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的;教授制造使用爆炸装置、枪支、管制器具方法、技能以及传播虚假信息,侮辱、恐吓、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内容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凡持有上述文字、图片、音视频的,须立即自行删除、销毁,个人无法删除、销毁的,可交当地公安机关协助处理。望广大网民恪守有关法律法规,文明上网、依法上网,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互联网环境。

  欢迎广大网民积极举报网上违法信息,对举报有功人员将及时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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