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自治区林业行政执法骨干人员培训班的预通知
新林策字〔2015〕422号
各地州市林业局,天西、阿山、天东国有林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林业依法行政,强化林业执法监督,规范林业执法行为,提高林业执法水平,我厅拟于8月中旬在乌鲁木齐市举办全区林业行政执法骨干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人员
各地州市、县(区、市)林业局分管法制工作领导或相关业务骨干1名;天西、阿山、天东国有林管理局局机关及各分局和厅资源处、保护处、湿地办、天保办、公益林总站、林检局、种苗总站林业行政执法骨干1名;自治区森林公安局及天西、阿山、天东森林公安分局和各林区派出所林业行政执法人员1名。参加人员共180名。
二、培训内容
林业行政执法相关法律和业务知识,包括依法行政专题、森林资源管理专题、《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林业有关法律法规。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培训食宿统一安排。因宾馆住宿条件限制,请各单位严格按规定要求参加培训,不得超员。
五、请各单位认真选派参训人员,应优先选派林业行政执法具体负责人或承办人员,并将参加培训报名表(见附件)于7月31日前报厅政策法规处。
请各地州市林业局负责通知各县(区、市)林业局,天西、阿山、天东国有林管理局负责通知所属各分局,自治区森林公安局负责通知天西、阿山、天东森林公安分局及各林区派出所,并将选派参加培训骨干人员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汇总后上报厅政策法规处。
联 系 人:赵媛媛
联系电话:0991—5816594(兼传真)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自治区林业行政执法骨干人员培训班报名表
2015年7月16日
附件:
自治区林业行政执法骨干人员培训班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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