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农村林业改革发展监测统计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20.08.2015 13:42
本文来源: 林业厅
新林传发〔2015〕131号
各地州市林业局:
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认真填报〈中国农村林业改革发展监测统计表〉的通知》(林改综〔2015〕34号)要求,为全面掌握目前我区农村林业改革发展现状,准确研判当前及未来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形势,请各地州提供当地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基础数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数据内容及节点
1、填报内容:按照要求,请认真填报本县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基本情况(见附件1);
2、数据节点:截至2014年底和2014年新增部分(具体要求见附件2);
3、填报单位:各县级林业主管部门。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数据统计,认真部署填报工作,按照要求做好具体安排。在填报数据之前,工作人员首先要认真分析研究填表说明,以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2、各地州林业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对所辖县填报数据进行审核,于8月20日前统一报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处。(附件1和附件2可自行在自治区林业厅网站下载)
联系人:严蓓蓓
联系电话:0991—5819076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自治区林业厅
2015年7月27日
本文来源: 林业厅
20.08.2015 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