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消精河县林业工作站努尔巴哈提·伊格力克林业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决定

22.02.2017  23:3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文件 新职称办〔2017〕40号

 

关于撤消精河县林业工作站努尔巴哈提·伊格力克林业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的决定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林业厅政治部:

精河县林业工作站努尔巴哈提·伊格力克同志,2016年通过自治区林业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现经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实,努尔巴哈提·伊格力克同志2016年度上报的职称评审材料私盖单位公章,属于弄虚作假行为。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2〕230号)规定,经研究,撤消精河县林业工作站努尔巴哈提·伊格力克林业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自2017年起,5年内不得申报高级职称。

 

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