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林办字〔2015〕343号
各地州市林业局,天西、阿山、天东国有林管理局,厅机关合署办公事业单位:
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事关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大局,事关现代国有林场科学发展全局,涉及面广、专业性强、任务量大,根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印发的《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中发〔2015〕6号)通知精神,为加快推进国有林场改革,促进国有林场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并切实加强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厅决定成立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组 长:来景刚 林业厅党委书记、副厅长
艾则孜·克尤木 林业厅党委副书记、厅长
副组长:侯翠花 林业厅党委委员、巡视员
英 胜 林业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吾拉孜别克·索力坦 林业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彭小明 林业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谢 军 林业厅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李东升 林业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杨锋伟 林业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张兴堂 林业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阿尔斯郎·卡德尔 巡视员
李秀明 副巡视员
成 员:高志强 林业厅办公室主任
李贵华 林业厅发展规划和资金管理处长
朱伯江 林业厅造林处处长
于生华 林业厅森林资源管理处处长
胡家声 林业厅劳动保障处处长
木合塔尔·买买提 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处处长
齐登月 林业厅纪检委副书记
木热合买提·优努斯 林业厅政治部副主任
王焕文 自治区林业工会副主席
买买提江·阿不都 自治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陈 梦 自治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局长
李晓明 自治区林业重点工程稽查总站书记
师戈里 自治区公益林和国有林场管理总站站长
蔡立新 自治区林业宣传信息中心主任
李建民 自治区天然林保护工程和产业发展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公益林和国有林场管理总站。
办公室主任:侯翠花 (兼)
谢 军 (兼)
副 主 任:李贵华 (兼)
木热合买提·优努斯(兼)
胡家声 (兼)
王焕文 (兼)
师戈里 (兼)
李建民 (兼)
领导小组职责:
指导自治区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组织起草《自治区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方案》、《自治区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实施方案》,协调解决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中出现的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具体负责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日常工作。
成员单位职责:
厅办公室:负责协调各处室、站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做好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并督促落实,起草领导讲话。
政策法规处:负责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相关政策的解读和解释,制定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相关政策。
造林处:组织编制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造林和森林抚育等项目规划,并负责落实。
森林资源管理处:建立、健全归属清晰、责任明确、分级管理的森林资源管理体系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绩效考核制度。
发展规划和资金管理处:组织编制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发展规划、事业编制纳入财政预算、协调落实各项改革资金、债务化解、基础设施建设、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惠农政策落实等工作,并负责和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国资委、金融办、银监会等相关部门对接。
政治部:根据管护面积和生态发展的需要,研究提出厅直属国有林场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合理确定厅直属国有林场内设机构和管护所站(木材检查站)机构规格和职数,指导厅直属国有林管理局加强所属林场专业人才和干部队伍建设。
劳动保障处:按照自治区有关政策,不断深化厅直属国有林场的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做好厅直属国有林场改制后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制度衔接工作,负责和自治区人社厅对接。
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处:指导全区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
纪检委(纪检监察室):做好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过程中纪律监察工作。
自治区林业工会:做好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过程中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
自治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建立健全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防火体系。
自治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建立健全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
自治区林业重点工程稽查总站:做好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过程中重点工程资金稽查工作,解决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三产发展资金。
自治区公益林和国有林场管理总站:负责制定自治区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方案、自治区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建议名单和成员单位职责、自治区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相关情况调研提纲、自治区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实施方案,以及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基础数据、基本情况的汇总、整理等日常工作。
自治区林业宣传信息中心:组织宣传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营造社会支持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的舆论氛围。
自治区天然林保护工程和产业发展办公室:提出天保工程区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的具体意见和产业发展思路,负责和自治区民政厅对接,协调国有林区社会人员管理问题。
各成员单位配合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改革相关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自治区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方案》规定的时间完成改革相关工作。各成员单位的负责人是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的责任人,其分管领导是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的责任领导。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