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周来临前 乌鲁木齐汽车租赁市场升温

26.09.2014  11:07

9月24日,乌市西虹路一汽车租赁公司门前的待租车辆打出了租赁广告。

        新疆都市报讯(记者滚艳 芳菲 罗立峰摄影报道)黄金周临近,汽车租赁市场升温车轮转动前,还需警惕潜在风险 “十一”大假脚步渐近,乌市的汽车租赁市场随之升温。汽车租赁公司和私家车主们在网络和市面上打起了线上线下结合的租车战。对很多人来说,租车是再正常不过的选择,但记者在调查中发现,随着业务的普及、需求的增加,租车行业费用、车损、诈骗等纠纷不断。目前这种新商业模式还在试水阶段,是否违法尚无定论,提醒租赁双方警惕潜在风险。

        现状:线上线下打起租车战

        为弄清“十一”大假前夕乌市汽车租赁市场的行情,记者对租车网站和市面信息进行了调查分析,发现原本冷淡的汽车租赁市场在“十一”前夕开始升温。

        9月24日,记者登录到58同城的租车网页,发现租车信息发布人除了汽车租赁公司外,还有一部分私家车主。通过预约记录和成交数量,记者看到从7月1日起至今,其中租出的汽车数量最多的公司只有77辆,而有的连续几天都没有一辆车租出去。

        不过成交记录有一个明显的趋势,那就是从9月20日开始数量呈现上升趋势,其中每笔交易量都在3辆左右。

        随后,记者按照网站和网页上的租车电话联系到了有关工作人员,表明租车意向后,工作人员表示,在租车平台上预约要先上传身份证、驾驶证,再交付一笔押金,注册后就能得到车主联系方式,然后协商车主取车。对方说:“平台上提供的车辆都是个人发布的私家车,我们审核完成后再通过平台租给需要的人。

        工作人员介绍,“十一”大假期间的汽车租赁市场很紧俏,每天预约量都在几十辆左右,是之前成交量的4倍。

        记者走访乌市汽车租赁市场时发现,乌市大部分人行道或停车场都有车辆出租的广告,横幅或车顶广告牌上写明租车单位和联系电话。在乌市友好南路一公里内就有6处租车广告。

        咨询中,易达成汽车租赁公司工作人员说:“现在可租赁的车辆已经不多了,城市越野车基本已租完,如果你要订车请尽快预约,可以先支付押金。

        漏洞:乱收费、责任难划分日益突出

        租车市场紧俏,租车过程中,双方是否会遇到纠纷?

        私家车司机张宁告诉记者,今年5月1日,由于朋友结婚需要几台靓车“撑场”,他便以450元/天的价格向租车公司租了一辆奥迪A4当头车。婚礼当天,车队上路了,没想到一场意外却让朋友惹上了纠纷。

        他说:“当车开到铁路局十字路口处的红绿灯时,租来的车撞上了其他车,车身陷下去了一个坑。我按合同约定打电话给租车公司,可很久他们都没派人来,怕耽误婚礼,我们就将车开到了酒店附近。婚礼进行中,租车公司的人来了,怨我们擅自做主开走了车,大喜日子大家很扫兴,事后赔偿责任还纠缠了一个月。

        58同城网上,私家车主网友luse回忆起自己的租车经历时说,2013年,他看到网上有人租车,而且价格还不低,就萌生出“坐着收钱”的想法,于是他就在网上发帖将自己的车租了出去。第一次顺利出租赚回3000多元,尝到甜头的他又继续出租,没想到却被骗子盯上了,车1个月后才辗转回到自己手中,但已面目全非。

        如今再谈起租车,他说:“车租给别人心里真不踏实,就怕出什么意外,但碍于情面不敢问,那种感觉很难受。现在我宁愿它停在车库里也不敢租了。

        相对于市场上的传统租车方式,市民对网站上的租车则更不放心。他们普遍认为网上租车虽然方便,但交易都是通过网络操作的,信息真假难辨不说,若等到出门时再取车,万一车出现问题根本没时间换,很浪费时间。

        记者发现,伴随着汽车租赁行业的发展,乱收费、赔偿责任难划分、行车安全等问题也日益突出。

        疑问:租赁双方利益如何保障?

        汽车租赁市场纠纷频发,那么租赁双方的利益又该如何保障?阳光嘉游汽车租赁公司的工作人员马先生告诉记者,在用户租车时,公司一般都会让用户提交一份身份证复印件、驾驶证,审核通过之后根据用户所选的车辆型号和时间的长短不同来收取租车费,费用一般在每天200元至1000元,还要收取5000元到1万元不等的押金。等车辆归还后,公司会退还扣押4000元违章处理费,一个月后,若无违章记录再退还。

        马先生说:“为了保证双方的利益不受侵害,在车主租车时,我们会签署一份租车协议,对可能产生的费用或责任进行约定。

        当记者问及行车途中如车辆发生意外该如何处理时,他说:“车主在提车时一般都会验车,如果行车途中出现非人为意外,我们的车都是全险,一切责任保险公司赔付。只是车出现任何问题,当事人都得先通知我们,否则保险公司不赔就只能由车主个人承担。

        就市民质疑的同一型号的车在不同租赁公司价格不同一事,某租车公司负责人王女士称:“租车价格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生意好时车价高一些,不好时就低一些。除了供求关系因素之外,车辆的新旧程度等都是影响价格的因素。

        虽有合同约定但因为提前支付了押金,租户更担心自己的利益没法维护。遭遇过租车陷阱的钱女士说:“虽然协议上非人为的责任由保险公司赔付,但交车结账时有些租赁公司会找各种理由扣费,比如停运费、刮擦费等,协议就是一纸空文。

        P2P租车平台的工作人员则表示,租车时平台系统将默认一个100万元的保险,租车期间发生的任何意外,经审核后都将通过保险来解决。如果出现违章罚单,将从租客的押金中扣除,罚分自负。另外,P2P租车平台对租客的审核也极为严格,普遍要求租客驾照必须是6个月前取得扣分不超过9分,且近3年中没有酒后驾驶、危险驾驶的前科等。

        监管:试水阶段政策空白监管难

        私人或租赁公司向外租车获利是否会涉及非法营运,租车双方的安全仅靠一纸协议又怎能得到保障?乌鲁木齐市客运统管办的工作人员回应:“非法营运主要指的是无营运资质的黑车,以盈利为目的的营运行为。具体到这种个人出租闲置车辆,不提供驾驶服务的行为,目前并不在管理范围之内。

        乌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工作人员则答复:“此类交易不在管理范围内,具体哪里负责还不是很清楚。

        就租车纠纷的解决方式和责任划分方法,北京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马艳玲解释:“不管是私家车主还是租赁公司出租车辆只是一种交易行为,不涉及违法。如果车辆运行途中出了交通事故,一般出事车辆在运管局登记的车辆所有人和司机都是第一责任承担人。其余责任的划分都是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来定的,如果车辆买了全险,保险公司也可以作为第一追责人。

        说起汽车租赁行业的发展,新疆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杨富强说:“目前,这种新商业模式在乌市仍处于试水阶段,有关部门并未针对这种租车模式作出针对性规定。政府应该从监管和法律层面给予引导,企业从规范自律的角度去经营,消费者需要从文明消费出发。虽然网站的租车模式发展比较迅速,但这种新兴商业模式尚处于政策空白,监管很有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