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条法司:或直接在美国起诉外逃贪官

27.11.2014  13:14

中国编织海外反腐网,已对外缔结39项引渡条约

据新华社电外交部条法司司长徐宏26日在外交部举行的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中外媒体吹风会上介绍,截至2014年11月,中国已对外缔结39项引渡条约,其中29项已生效,52项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其中46项已生效。

徐宏表示,中方呼吁世界各国,特别是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中国外逃腐败分子较为集中的国家,与中方强化司法执法合作,携手打击跨国腐败犯罪,避免成为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

追逃主要签约数据

截至2014年11月,中国已对外缔结39项引渡条约,其中29项已生效,52项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其中 46项已生效。

中美合作已有成果

同意重点追缴腐败犯罪资产

徐宏说,目前,外交部与美国、加拿大等国建立了司法执法合作磋商。

2004年4月,通过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合作平台,中方成功将涉嫌侵吞中国银行数亿美元资金的主犯余振东从美国遣返回国。

2014年10月,中美双方同意推动在调查、追踪、冻结、追缴、返还腐败资产方面开展交流与合作,重点追缴和返还腐败犯罪资产。

中加合作已有成果

已向中方遣返赖昌星、曾汉林

中加双方通过司法和执法合作磋商机制取得了不少具体成果。加方向中国遣返了潜逃12年的赖昌星,遣返了合同诈骗犯曾汉林,为李东虎、李东哲回国自首提供了协助。

2012年8月,涉嫌巨额诈骗的犯罪嫌疑人高山在强大缉捕压力下从加拿大回国自首。

2013年6月,中国与加拿大谈判完成《分享和返还被追缴资产协定》,这是中国就追缴犯罪所得对外谈判的第一项专门协定。

外交部追逃表态

外逃逃避法律责任,“痴心妄想

外交部将继续推进双边司法合作类条约的缔约工作,扩大完善国际追逃追赃法律合作网络,运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多边公约开展追逃追赃。同时,全力配合国内主管机关缉捕在逃的腐败分子,推动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可以预期,下一步肯定会有新的突破,腐败分子企图通过外逃逃避法律责任,这是一种痴心妄想。”徐宏说。

主要的签约合作国

徐宏说,西方发达国家系中国罪犯外逃主要方向之一。中国先后与等西方发达国家签订引渡条约;与法国、西班牙、澳大利亚、意大利、葡萄牙美国、加拿大、法国、西班牙、葡萄牙、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比利时签订刑事司法协助条约。

中美合作的现有障碍

中美两国没签订引渡条约

对于与外逃腐败分子集中的美国等国开展合作,徐宏说,目前与美国之间比较大的障碍是两国没有签订引渡条约。在很多国家,没有引渡条约并不是障碍,双方可基于互惠开展各自法律合作,“但美国情况不同,美国法律规定只有在签订双边引渡条约情况下才能开展合作。

徐宏说,中方曾向美方提出可否签订引渡条约,“但美国似乎没有准备好”。在此情况下,只能采取其他变通方式,比如遣返,或直接在美国起诉等。

追逃当下面临的挑战

与中国签订引渡条约部分国家态度消极

徐宏说,由于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社会制度、司法制度等方面差异的影响,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仍面临巨大的挑战和困难。一些国家对于与中国签订引渡条约态度消极,一些外国法官由于缺乏对中国法律和司法实践的了解,而作出不予引渡或者遣返的判决。

中澳合作的签约进展

引渡条约尚待澳议会批准

针对澳大利亚,徐宏说,中国早就和澳大利亚签订了引渡条约,中国已经通过,但澳大利亚议会尚未批准。他透露,近期习近平主席访澳期间双方也谈及此事,澳大利亚表示要加快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