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38条举措确保贷款增量增速

06.05.2015  13:32
          近日,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制定出台《关于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全力做好当前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共11个方面38条操作性的具体措施。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树立逆周期思维,给企业多雪中送炭,千方百计加大信贷投放,更好地满足自治区经济发展的有效资金需求,提出2015年全疆贷款增量和增速不低于上年的总要求。

  通过盘活存量,不断提高信贷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国库资金优先配置到对新疆经济发展贡献大、积极做为、准确理解货币信贷政策并执行到位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其可用资金。

  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凡是国家投资项目,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提供配套资金支持和金融服务,满足项目建设的合理资金需求。装备制造业信贷投放占比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对石油、石化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要提前开展贷前准备工作,做到融资审批关口前移,提前介入。

  强化南疆金融服务工作,为南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支持。制定出台实施细则,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实施方案,量化指标,细化政策。

  积极做好金融扶贫开发工作,提升贫困地区金融服务水平。重点在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上探索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金融扶贫模式,形成叫得响、有成效、宜推广的新疆金融扶贫品牌。

  进一步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努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力争全年小微企业信贷规模较上年增加230亿元。加大纺织服装行业信贷支持力度。

  加强金融市场培育,推动债务融资稳步发展。充分利用当前利率下行期和资金成本低位期的有利时机,满足不同类型、不同企业的融资需求。

  落实房地产金融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个人住房金融政策,要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尽量降低首付款比例,满足居民家庭改善性住房需求。

  持续加大薄弱环节信贷投入。对于“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增量不低于本金融机构全部贷款增量50%、余额不低于本金融机构全部贷款余额30%的金融机构,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将在总行普遍降低存款准备金率的基础上再降低 1 个百分点,释放更多可贷资金。

  切实提升外汇管理服务质量和水平,全面落实跨境人民币业务政策,支持新疆进出口稳步增长。

  在继续做好石油、煤炭、棉花、纺织服装和风电装备、铁矿石、葡萄酒、玉石等8个区域特色专项监测的同时,加强对丝绸之路经济带、中巴经济走廊、两个开发区、重点项目、扶贫开发等行业和领域的统计监测分析与研究,为自治区党政和相关部门决策提供支持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