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办理机动车免检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业务通知

17.09.2014  13:58

根据公安部和质检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中试行非营运轿车等车辆6年内免检的规定。乌鲁木齐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自2014年9月1日起,实行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检制度。根据公安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要求在地市和县级车辆管理所、交通管理服务站、交通违法处理窗口等场所,设置核发检验标志窗口,方便群众就近快捷领取检验标志,现将乌鲁木齐市申领免检合格标志地点及办理免检业务所需手续公示如下:

一、2014年9月15日后可办理免检机动车核发检验标志地点:

1、天山区交警大队;

地址:天山区后泉路148号。

2、沙依巴克区交警大队;

地址:沙依巴克区西虹西路932号。

3、新市区交警大队;

地址:新市区乌昌路6号。

4、水磨沟区交警大队;

地址:水磨沟区南湖南路77号

5、头屯河区交警大队;

地址:头屯河区北站西路1345号。

6、米东区交警大队

地址:米东区米东中路1522号;

7、达坂城区交警大队;

地址:达坂城区达坂城街47号;

8、南郊交警大队;

地址:乌鲁木齐县板房沟乡南庄大道53号

9、通汇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地址:米东区团结路6号

10、四平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地址:米东区龙河南路1219号

11、天恒基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地址:头屯河区头屯河公路2345号(乌奎八钢立交桥旁)

12、天羚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地址:水磨沟区红山路289号。

13、汇展源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地址: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111号(邮局中心局院内)

14、车辆管理所卡子湾办公区

地址:喀什东路2号院内3号检验业务大厅;

15、车辆管理所乌拉泊办公区

地址:燕儿窝路312号院内车辆业务大厅;

二、申领环保标志地点;

1、九家湾环保标志核发点

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西环中路2810号(九家湾立交桥辅道旁,由南向北)

2、迎宾东路环保标志核发点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友朋街东延418号(上海城对面)

3、迎宾西路环保标志核发点

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吉林街28号(统一食品厂旁)

4、天羚汽车检测站环保标志核发点

地址:乌鲁木齐市红山东路289号(7438厂院内)

5、经济开发区合作区环保标志核发点

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合作区韶山街1188号

6、车管所驾考中心环保标志核发点

地址:乌拉泊驾考中心院内

7、米东区环保标志核发点

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龙河南路426号

8、七道湾环保标志核发点

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东华北路159号(原七道湾造纸厂院内)

9、卡子湾环保标志核发点

地址: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2号(卡子湾车管所院内政务大厅)

三、免检机动车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所需手续

1、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机动车需《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并加盖公司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单副本原件或加盖保险公司公章的保险单抄件(有效期内);

4、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注意事项:免检车辆需将涉及的交通违法及事故处理完毕后方可办理。

四、办理机动车免检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须知

1、免检车型:非营运性质小型载客汽车,微型载客汽车。

2、不享受免检政策的车型:营运性质机动车、面包车、货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发生过致人伤亡事故的车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机动车。

3、根据登记注册时间的不同,享受免检次数也不同。

机动车注册登记时间

享受免检次数

2012年9月1日以后

2次

2010年9月1日至

2012年8月31日

1次

2010年8月31日之前

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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