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2015年度林业厅机关、合署办公事业单位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新林党政字〔2016〕18号
厅“访惠聚”活动临时党委、厅集中整治工作队临时党委,厅机关各党支部、合署办公事业单位党支部:
2015年林业厅“访惠聚”活动临时党委、集中整治工作队临时党委、厅机关、合署办公事业单位各党支部、全体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立足本职创先争优,为推动林业中心工作和“访惠聚”活动深入开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激励士气,激发正能量,厅机关决定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以及林业厅党委的重要决定,党支部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中能够做到“五个好”。 支部班子好: 班子健全,支委分工明确,团结协作,能够贯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支部具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 队伍素质好: 党员讲政治、守规矩,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章》和各项政策、纪律规定,牢记宗旨观念,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 制度建设好: 严格落实支部书记“一岗双责”和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坚持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支部“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会制度,每年结合年度考核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员教育管理监督落实较好,党费收缴按时足额。 工作业绩好: 坚持求真务实,敢于担当,带领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出色完成本部门的中心任务,各项工作走在前列。 职工反映好: 党支部在干部职工中有较高威信和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对党忠诚、立场坚定,在反对分裂、维护社会稳定等重大问题上能够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理想信念坚定, 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讲政治、守规矩,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自觉补钙加油,党性观念强,模范履行党员义务,积极承担党内工作,很好地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遵纪守法,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自我要求严格,思想品德优良,清正廉洁。 自觉维护民族团结, 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旗帜鲜明地对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积极参加“访惠聚”活动,注重在工作实践中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着力打通“最后一公里”,表现优异。与机关各族干部职工和睦相处、和衷共济。 工作业绩突出, 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敢于担当,勇挑重担,能紧紧围绕林业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优异成绩,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表率作用突出。 全心全意服务群众, 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自觉维护群众利益,扎实开展为群众服务的各项活动,想方设法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群众比较满意。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纯洁性。 本职业务精湛, 热爱党务工作,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自觉学习党的创新理论,较好地掌握党务工作程序方法要求。坚持原则,严格执行党的各项制度和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决定。 发挥作用明显, 以改革创新精神努力抓好党组织建设,积极研究和解决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服务林业中心工作,切实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 作风公道正派, 党性强,作风正,廉洁奉公,敢于担当,自觉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和林业厅党委十项规定,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奉献精神突出,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在党员和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二、推荐表彰名额(见附表)
三、推荐评选程序
1、表彰对象的推荐评选,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进行。各支部要召开党员大会,广泛征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提出推荐名单及推荐理由,推荐人选应在本部门(单位)进行公示。
2、要重视做好女党员和少数民族党员的推荐工作,厅级党员干部一般不作为表彰对象,控制处级党员干部的数量。
3、2015年度考核定等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原则上不再推荐评选。
四、几点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厅“访惠聚”活动临时党委、厅集中整治工作队临时党委和厅机关各部门(单位)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表彰工作,在推荐过程中,要做到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公正透明,以事迹是否突出、群众是否公认为衡量标准,确保所推荐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先进性和代表性。
2、厅“访惠聚”活动临时党委、厅集中整治工作队临时党委、厅机关各部门(单位)党支部务于1月28日(本周星期四)18:00前将推荐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名单报厅政治部(机关党委)。
3、厅“访惠聚”活动临时党委、厅集中整治工作队临时党委、厅机关各部门(单位)党支部要做好推荐上报对象先进事迹材料的撰写工作。各推荐单位以临时党委或支部名义上报推荐报告和先进事迹材料,并附电子文档。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字数不少于1000字;先进党支部事迹材料字数不少于1500字。事迹材料要文字流畅、文风朴实。表彰对象确定后,再上报相关推荐审批表。
联 系 人:赵娜
联系方式:5585870 QQ邮箱:504102688
附件:1.林业厅机关《推荐名额分配表》
2.林业厅机关“先进党支部”推荐审批表
3.林业厅机关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4.林业厅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2016年1月25日
附件1:
林业厅机关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位
先进党支部
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
工作者
厅机关
4个(可以交叉推荐也可自荐)
办公室党支部1名
林检局党支部1名
4名(可以交叉推荐也可自荐)
资源处、法规处联合党支部2名
稽查总站党支部1名
造林处、保护处联合党支部2名
湿地办党支部1名
林改处、劳动处联合党支部2名
种苗站、花卉中心联合党支部2名
计资处、科技处联合党支部2名
林果办党支部1名
政治部、机关党委联合党支部2名
公益林党支部1名
纪检监察室党支部1名
推广站党支部1名
老干处、林业工会联合党支部2名
宣传中心党支部1名
绿委办党支部1名
质检站党支部1名
治沙办党支部1名
天保办党支部1名
退耕办党支部1名
机关服务中心党支部1名
护林办党支部1名
访惠聚
11名(乌什县十个“访惠聚”活动工作组、1个集中整治工作队,原则上各组(队)推荐1名)
合计
4个
41名
4名
备注
1、机关联合党支部在推荐评选过程中,要注重综合衡量考虑,不能以处室党员数量作为评选标准。
2、厅“访惠聚”临时党委根据各组党员分布情况,推荐厅机关、合署办公事业单位2015年参加“访惠聚”活动的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