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机关公务员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

20.08.2015  16:38

  日前,兵团人社局、民政局下发文件,将兵团机关公务员中的202名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

  根据文件规定,纳入的对象为参加工伤保险前因公受伤,持有兵团民政部门颁发《兵团伤残公务员证》《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证》《残疾人员警察证》的兵团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纳入后这些人员新发生的旧伤复发医疗费、护理费和辅助器具配置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兵团启动将公务员老工伤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工作,对于保障公务员中老工伤人员的基本权益有着重要作用,是工伤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工伤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的重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