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老旧小区将实施两种管理模式
新疆网讯(记者王媛媛报道)乌鲁木齐2011~2013年改造的993个老旧住宅小区将实施两种管理模式,最终实现管理服务全覆盖。无论是采取哪种管理模式,首先会听取小区居民的意见。
11月6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物业监督管理办公室了解到,为逐步建立老旧住宅小区管理服务工作长效机制,乌鲁木齐出台《乌鲁木齐市无物业管理老旧住宅小区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改造后的小区可采取专业化物业管理模式或管理服务机构管理模式。
乌鲁木齐市物业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马强说,第一种是专业化物业管理模式。改造后已具备专业化、规模化物业管理条件的老旧住宅小区,由专业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管理服务;第二种管理服务机构管理模式。改造后仍不具备专业化、规模化管理条件的老旧住宅小区,由各区(县)或街道办事处(管委会)设立民办非企业性质的管理服务机构,主要是为小区居民提供一种基本的有偿服务,收取一定费用,市区两级财政给予补贴,保证老旧小区管理服务工作的延续性。
乌鲁木齐市无物业小区(院落)大都建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由于企业兼并破产、基础设施差、物业公司不愿管、居民不愿缴物业费等原因,成了无人管理小区。乌鲁木齐从2011年开始对无物业老旧小区进行试点改造,截至去年共改造993个老旧住宅小区,惠及人群30余万人。改造内容包括楼体、管网、设施的综合改造以及环境美化等。
目前已改造的993个小区中,其中有802个小区是由社区代管,剩余小区有的是业主自管,有的是物业公司管理。
乌鲁木齐哈密路电池厂北院的住宅小区就是由社区代管。居民胡安琪说:“小区是2012年改造的,现在都是社区管理,社区工作人员一下班就来打扫卫生。”
马强说,部分居民还是习惯于计划经济时代“无偿管理、无偿维修”的管理模式,物业管理服务商品化意识淡薄。采取这两种管理模式也是逐步建立以市场运作为主,非营利性机构管理服务为辅的长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