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起乌鲁木齐无电子标签车辆进不了加气站
从今年5月5日起,乌鲁木齐全市车用气瓶充装站实施电子标签+蓝天卡验证加气封闭运行。届时,只能对乌鲁木齐市安装电子标签且持有相应蓝天卡的车辆加气,外地州车辆采用手持机扫描指定加气机进行加气,其余未加贴电子标签车辆,加气站不得充装。
4月26日,乌鲁木齐市沙区西山路南梁坡加气站,工作人员正在核对司机的“蓝天卡”。亚心网记者 谢鹏 摄
今天(4月26日),乌市质监局召开“乌鲁木齐市车用气瓶电子监管系统封闭运行新闻通气会”,公布了全市车用气瓶电子标签监管系统运行模式,目的是为了有效杜绝非法改装加气、加气站管理混乱、违规操作和假证充装等违法行为。
根据乌市质监局安排,列出了乌市加气 站实施电子标签+蓝天卡验证加气封闭模式工作计划。
5月5日-5月15日,对各充装站加气枪执行电子标签100%封闭、达到50%卡验证封闭。实现乌市车辆50%以上按对应电子标签持卡加气。
5月16日至5月31日,对各站加气枪达到80%卡验证封闭。
6月15日前,要求乌市车辆达到100%按对应电子标签持卡加气。每站只保留1把加气枪为非卡验证模式,仅用于对疆内乌市以外无蓝天卡车辆加气。
蓝天卡中包含有车辆行驶证信息,对乌市车辆电子标签和蓝天卡同时验证,可保证车辆、气瓶一致,有效避免气瓶未经登记擅自调换后充装的情况发生。 持卡加气可用现金付款方式结算,在支持蓝天卡支付的加气站还可以使用卡内金额结算。外地州车辆也可根据需要办理蓝天卡,自动进行电子标签的车号匹配,实现快捷加气。
乌市质监局提醒,用户在电子标签安装及蓝天卡申领和使用过程中碰到问题,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0991-4169128、4169106。对于乌市新用户或疆内其他地区需要办理蓝天卡的用户,可持车辆行驶证、身份证(单位车辆需要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以下银行网点办理蓝天卡。
1、地窝堡营业室 迎宾路206号
2、河南路营业室 河南东路728号
3、卫星路营业室 骑马山路格林威治城
4、南湖路营业室 南湖西路322号
5、和平桥分理处 仓房沟路174号
6、东山营业室 米东大道小地磅
乌市从2014年10月开始启动车用气瓶电子标签监管系统项目建设,截至目前 全市粘贴电子标签车辆约4.38万辆,站点累计发放标签气瓶量16.27万只,办理蓝天卡约13.77万张,全市共有102座加气站,其中统一执行乌市质监局系统改造的加气站为90座站,目前87座站已完成系统调试上线并采用电子标签模式封闭加气(未调试上线的3座加气站原因为目前暂未营业),其余12座加气站执行自治区电子标签系统改造,也均已达到封站运行要求。(文/首席记者 于江艳 图/记者 谢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