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建委八项权限下放区县

17.11.2014  12:17
     新疆网讯(记者王磊)今后,涉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下的招投标将在各区县建设部门审批。

  11月14日,乌鲁木齐市政协副主席马宏伟带领部分政协委员及市民代表就城市建设在市建委开展民主监督,市建委党组书记、副主任秦伟介绍该单位今年权限下放的情况时作出上述表态。

  连同100万元以下设备、材料招投标权限在内,还有涉及与工程建设相关设计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的招投标活动监管;权限内燃气设施改动审批;瓶装燃气的经营许可;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的许可;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从业的许可;城市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的监管以及人员从业资质的监管等共计八项管理权限下放至各区县。本月初,市建委组织召开了各区县权限下放移交签字仪式,对各区县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下得去”、“接得住”和“管得好”。

  此外,市建委还制定《建委机关“一窗式”办公业务受理流转办法》,重新打造机关一楼办公场所,将建筑业、质量安全、勘察设计、房产、招投标等与企业、群众有关的所有对外服务处室重新调配至一楼办公区域,一个窗口进件,一个窗口出件,办事人员的材料在各处室内部流转、限时办理、限期答复。

  在招投标方面还简化了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投标备案程序,由发包人自主决定发包方式和确定承包人,实行发包结果备案制,为企业降低了成本,争取建设时间。

  民主监督是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主要职能之一,作为“自下而上”的非权力性监督,主要通过提出建议和批评协助国家机关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克服官僚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