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多部门联合调查杀狗作坊

27.01.2015  13:37
          (记者 牟敏)  一处自建房内,每天私自屠狗、加工狗肉,再将生熟狗肉带到附近市场销售。26日,晚报B04版报道《自建房藏杀狗作坊》,目前,动物卫生监督所将联合工商、商务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调查、执法。 

  在火车西站附近的旺坪四巷一处自建房,一名袁姓男子每日杀狗、卖狗肉,并表示可以长期提供狗肉。目前,多部门正在调查该杀狗作坊;市场上的生熟狗肉销售点,已经被取缔。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动物检验检疫相关规定,所有畜禽类经屠宰后食用的,都必须经过动物检验检疫。从这一点来说,私自杀狗、并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狗肉均不符合检验检疫规定和《食品安全法》。昨日,该所工作人员已经到该杀狗作坊进行调查取证。 

  该负责人说,屠宰后未办理任何手续就销售生熟狗肉,也违反工商、税务等相关规定,卫生监督所将联合其他部门共同取缔该杀狗作坊。 

  据了解,根据《关于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私屠滥宰行为的通告》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从事包括现场宰杀销售在内的屠宰活动。 

  一名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国家并没有实行活狗定点屠宰管理,还存在监管空白。 

  该业内人士说,狗肉的检疫标准尚未出台,狗肉定点检疫机制也未建立,因此卫生监督部门对于市场上销售的狗肉是否合格,缺乏有效的法律法规依据;加上狗肉供应很多都是通过直销供应,难以从源头上对狗肉进行集中检疫及监控。希望能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将之纳入正常监管之中。

  回应·专家说

  乌鲁木齐市农牧局(兽医局)动物疾病控制与诊断中心副主任李爱巧说,狗肉未经检疫,可能带有病菌。若处理不好,容易引起弓形虫病、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同时,未检疫狗肉中可能携带的犬细小、犬瘟热等病毒也易传染给其他犬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