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乌鲁木齐市国税实行办税实名制

01.04.2016  13:06

    4月1日起,乌鲁木齐市国家税务局所属6个区县国税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项时,开始实行实名办税。

  3月30日,乌鲁木齐市国税局召开办税人员实名办税现场会,要求自4月1日起,该局所属乌市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水磨沟区、米东区、达坂城区和乌鲁木齐县6个区县国税局办税人员在国税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项时,需要实行实名办税。经过6个月实名制办税信息采集期后,如果办税人还没有完成实名制备案,将影响正常办税。

  乌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5月1日纳入营改增试点的乌市近5万户纳税户办税人员也需要在这6个月期限内完成办税实名制备案,这部分纳税人可以在办理营改增由地税转入国税业务之时,同步进行办税实名制备案。

  办税人员实名办税是指办税人员在国税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项前,国税机关首先对其身份信息进行采集、核实和确认,在办税人员身份明确的情况下受理纳税人涉税事项。

  今年年初,水区国税局作为乌市国税局办税实名制的试点,在办税人员办理相关涉税事项时实行实名办税,在办税过程中通过高拍仪、身份证识别仪、身份证人像识别比对系统,对个体纳税人的身份证件严格逐一识别,证件信息比对无误后方可办理税务登记和领购发票业务。

  水区国税局局长于雅静告诉晨报全媒体记者,办税实名制是为了更好地保护纳税人权益。自实施实名办税以来,水区国税局筛选提取了2291条疑点数据,针对辖区内同一地址多个税务登记及同一自然人担任多家购票员的疑点信息进行了实地核实清理,对497户存在问题的纳税人进行了限期改正,清理出了245户查无地址的虚假、错误纳税人登记信息。截至3月末,水区国税局共将137户纳税人转为非正常。

  截至2016年一季度水区国税局新办税务登记643户,相较于2015年同期新办税务登记的798户下降了155户,同比下降19.42%。通过实名制办税,完善了新办登记实地核实和发票领购数量,提高了登记信息真实性,也有效防范税务干部的执法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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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税实名制你需要这么做?

  30日,晨报全媒体记者从水区国税局获悉,国税机关采集办税人员身份信息其实很简单。由国税机关通过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和征管资料管理系统运用人工填写、当场录入、照相、摄像等方式采集办税人员合法、有效身份信息形成纸质文档(含电子信息和图像(影像)信息)并经办税人员本人签字确认即可。

  办税人员首次在国税机关办理涉税事项时,办税人员如果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办税人员如果是财务负责人、办税员或被授权的其他人员(如购票员、代为咨询人员)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签署的办税授权委托书原件;办税人员如果是税务代理人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税务代理合同(协议)原件;采集过身份信息的办税人员再次办理涉税事项时,应携带身份证件。

  对于未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纳税人办理国税税务登记设立、变更、注销的;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纳税人首次办理国税业务及办理登记信息变更的;办理发票种类核定与调整、增值税防伪税控最高开票限额的申请与调整、发票领用、发票代开、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发票真伪鉴别等发票类业务的等业务时办税人员也需要实名制。

  国税机关使用和管理办税人员身份信息仅限于涉税业务的处理。

  (首席记者 刘书成 通讯员 殷守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