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纳审计建议 完善政策制度--乌鲁木齐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实施并轨运行

07.01.2016  13:56

  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是保障性住房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满足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的基本住房需要发挥了重要作用。乌鲁木齐市审计局针对几年来保障性住房跟踪审计结果,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提出审计建议:一是适时对乌鲁木齐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收入状况的界定标准进行调整,进一步扩宽保障性住房的受众面,有效解决保障性住房的空置问题;二是制定和完善乌鲁木齐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管理办法,根据城市经济发展和家庭收入状况,适时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建立级差租金制度。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建议,积极完善政策措施,确保保障房政策真正惠及群众。2015年9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乌鲁木齐市公共租赁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乌政办〔2015〕161号),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保障房制度,统筹整合住房保障资源,促进公共租赁房和廉租住房的有效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实施意见》一是规范了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房和廉租住房全部调整并入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管理,要求统一建设计划,多方筹集房源,严格建设标准;二是确定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定价标准及补助方式,保障对象按照保障家庭收入状况分档计租的租金管理方式,给予差额化租赁补贴;三是完善了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制,规定统一受理审核,完善轮候和退出管理制度,加强租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