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全面开展政府网站普查工作

24.04.2015  18:07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要求,为做好第一次全国政务网站普查工作要求,乌鲁木齐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积极响应,立即部署并展开工作。

  3月12日,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召开会议,学习传达国务院办公厅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相关文件,并安排“乌鲁木齐之窗”自查工作,并通知各区县、各部门认真学习文件内容,并按要求立即进行网站自查。

  4月8日,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与普查技术支持方进行沟通,提前介入,摸清普查工作具体流程及要求,并整理出第一阶段《网站基本信息填报指南》,发送给各区县、各部门,并通过电话、QQ等进行指导。

  4月16日,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区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乌鲁木齐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市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通知》,明确普查范围和工作机制,并按自治区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将此次普查工作分为4个阶段实施。第一是统计摸底阶段。主要进行账号密码发放、填报网站普查信息、逐级审核网站基本信息并上报等方面工作,要求4月底完成。第二是检查整改阶段。主要进行自查评估(5月10日前完成)、整改完善(6月底完成)、自评打分(7月底完成)、检查评分工作(8月底完成)。第三是抽查和总结阶段。进行抽查核查和通报总结工作,要求6月至10月完成。督促各单位贯彻执行。文件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加强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强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对工作进度滞后、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部门,市政府办公厅将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

  截止4月24日,已收到各区县、各单位网站基本信息表共75份,并通过普查系统进行审核和提交工作,完成了第一阶段统计摸底、审核、填报和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