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一“钉子户”民告官打赢拆迁官司

05.12.2014  13:27

  上周五,马治中拿着判决书站在隔壁拆迁户房前说:通过法律途径告赢政府,我才得以保住我的房子。

  亚心网讯(记者胡大敏 张万德 通讯员亮子摄影报道)上周五,拆迁户马治中将一面写有“执法为民公正清廉”字样的锦旗送到乌市中级人民法院,表达对法官公正审判的谢意:在马治中状告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政府的拆迁官司中,经法院多次审理判决,最终以马治中胜诉告终。

  “要不是法院的判决,估计我的房子已经被强拆了。”上周五中午,在乌市幸福路一巷自家自建房内,73岁的马治中拿着法院判决书感慨不已。

  2012年5月,马治中所在片区被纳入天山区东大梁棚户区改造项目,随后有105户片区居民与政府达成补偿及搬迁协议,并陆续搬走,而马治中因未能与政府达成补偿协议,拒绝搬迁。

  之后,天山区政府委托房地产评估公司对马治中的房屋进行评估,马治中的房屋及其附属物被评估为92万多元。政府在送达评估报告的同时送达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要求马治中限期接受92万多元的货币补偿或两套85平方米房子另加13万元货币补偿,否则将申请强制执行。

  “我认为补偿太低,也担心房子会被强拆,就有了起诉的念头,希望能通过法院判决这个决定无效。”马治中告诉记者,而他咨询律师后发现,政府同时下达报告和决定不合程序,有违相关法规。随后,马治中将天山区政府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决定。在一年多的时间里,经历了一审败诉、重审多次开庭,今年11月17日,法院判决天山区政府在文件送达过程中违反法定程序,撤销其做出的决定。

  4日,负责审理该案的一名主审法官在电话里告诉记者:“天山区政府将评估报告和决定一起送达,剥夺了原告的申请复核等相关权利,违反了相关程序,才有现在的判决。” 天山区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东大梁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组负责人唐国军说,法院仅是针对拆迁程序做出裁决,并非否定拆迁,“我们会与马治中再协商赔偿一事,如果还达不成协议,我们将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

  新疆万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郭金声说,该案胜诉具有标杆意义,“(判例)一方面要求政府以后要依法行政,注重程序合法,同时也向被拆迁的民众表明,不用采取极端方式对抗拆迁,依靠法律同样能维权”。

   □人物对话

   事实说明,法律是公正的

  记者:面对政府“强拆”信号时,有些市民选择极端方式对抗,你为何要选择打官司?

  马治中:我比较关注新闻,经常在电视、报纸上看到国家提倡依法治国、凡事讲法律。我相信法律,相信会有正义的法官为我主持公道。

  记者:在法院受理和判决过程中,你经历了哪些曲折?有什么样的感受?

  马治中:民告官官司确实很难打,尤其是在立案环节。一审败诉后,我很沮丧,找到各级法院领导和纪检部门,他们建议我上诉。我上诉到乌市中级人民法院后,行政审判庭领导带着两名工作人员4次到我房子实地查看,让我很感动,这让我对之后的审判有了信心。

  记者:你对法院最终判决有什么看法?

  马治中:在有的老百姓看来,告政府肯定是赢不了的。但我不相信。事实说明,法律是公正的。这几天我也在看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的新闻,会上说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这些提法我非常认可,我觉得这个会很及时、很重要。政府要依法行政,老百姓也要遵纪守法、相信法律。如果这次会议的目标都实现了,我觉得社会肯定就和谐了。

  记者:有人说你是“钉子户”,为了个人利益,影响到其他更多人的利益,你怎么看?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马治中:别人怎么看我管不了,但我没有漫天要价,自己权益受到侵害,拿起法律武器去维权,并没有什么不妥。我现在等待政府来继续跟我谈,如果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补偿,我会接受的。